新江苏4月29日讯(记者 徐洁)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71.4%,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均处于良好状态……2019年,明朗的天空,清澈的河水,身在江苏的你感受到了么?今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2019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年优良天数达71.4%,PM2.5年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8.5%,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近5年来最好。
空气质量:全省优良天数占比超七成
据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钱江介绍,2019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1.4%,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13市优良天数比率介于59.2%~80.8%之间。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有所下降,臭氧浓度同比有所上升,其中,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8.5%,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2019年,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共发布7次黄色预警、3次橙色预警。
水环境: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
与2018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8.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84.3%,优Ⅲ类比例达标,且实现消除劣Ⅴ类的考核目标。与2018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9.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10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淮河干流江苏段4个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与2018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处于Ⅱ类和Ⅰ类,总磷平均浓度和总氮平均浓度均处于Ⅳ类。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124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5%,较2018年上升3.3个百分点。太湖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5,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64.84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5%。
生态环境:13个设区市均处于良好状态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1,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介于61.6~70.4之间,均处于良好状态。江苏省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三大流域水生生物状态综合评价均为健康。2019年,全省对管辖海域40个测点开展海洋水生生物监测,30个测点开展潮间带底栖生物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浮游植物多样性级别为“丰富”,浮游动物多样性级别为“较丰富”,底栖生物多样性级别为“贫乏”,潮间带底栖生物多样性级别为“一般”。
农村环境质量: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2.5%
2019年,全省在13个设区市中选择了58个县(市、区)172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全省172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2.5%。全省开展监测的75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有69个,达标率为92.0%。对全省13个设区市58个县(市、区)开展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全省县域农村生态状况指数在47.7~77.5之间,生态状况处于“优”~“良”级别的县(市、区)占96.6%。
城市声环境: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仍是影响主要因素
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省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全省设区市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同比上升0.3分贝。13个设区市中有5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较好)水平,其余均为三级(一般)水平。
辐射环境:处于安全水平 状况良好
全省辐射环境65个国控点和223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天然本底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同比增长27.5%
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83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62座,焚烧处置能力156.3万吨/年,填埋处置设施21座,填埋处置能力51.9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208.2万吨/年,同比增长27.5%。2019年,我省办理危险废物移入审批625项、危险废物移出审批850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手抓疫情防控,坚决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制定下发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定点收治医院污水安全处理、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等专业性指导文件,加强疫情防控环境监管,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一手抓治污攻坚,扎扎实实改善环境质量。一季度,全省PM2.5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8%;优良天数比率84.0%,同比上升18.8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2.7%,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时,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省厅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总体满意率达96.5%。
保护绿水青山,江苏今年这么干
去年“成绩单”已出炉,放眼今年,我省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又将如何爬坡过坎?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如何亮剑?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两突破、三提升”
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是持续推进四大结构调整优化,实施年度4535项重点治气工程,提升夏季臭氧防治和秋冬季综合治理水平,在确保完成约束性目标(PM2.5浓度达到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的前提下,自加压力,努力实现“PM2.5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臭氧超标天数减少10%以上”的工作目标。重点做到“两突破、三提升”:一是突破臭氧污染防治的“瓶颈”,突破移动源污染防治的“软肋”,提升重点行业治理水平。
水污染防治工作:依法、精准、科学治理
今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水质改善目标,重点做到三个治理。依法治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去年执法检查要求,加快推进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年底前出台,与刚实施的省监测条例一道,为“水韵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抓紧制订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规范养殖尾水排放行为,推动池塘生态化改造。精准治理:做好“抓两头、反降级”。抓住“好水”和“差水”两个关键,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严格执行断面长制,建立健全预警、会商、通报机制,对水质下降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督查和帮扶,对水质达标不稳定的开展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确保完成年度水质目标。科学治理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
土壤污染防治:完成两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2020年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江苏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完成两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土十条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土十条提出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均要达到90%以上。
长江保护修复:总投资2353亿元建立长江保护修复项目库
“近段时间,南京江豚增加到50多头,太湖流域多年不见的‘吉祥三宝’也开始回归了。”据省生态环境厅综合业务处处长张雷介绍,近年来,江苏着力防范环境风险,全面开展长江健康大普查、大体检,切实找准病灶、追根溯源,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环境安全。完成58个“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265个“千吨万人”以下乡镇农村地下水型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安排4.86亿元环保资金用于长江保护修复,对保护成效好的地区进行正向激励。建立长江保护修复项目库,已入库项目367个,总投资约23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