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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近500名农民工讨薪1600余万元 江苏积极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
2020-04-27 14: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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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4月27日讯 在社会生活中,单位或者个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保护。但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懂得或者不能够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比如农民工讨薪、老年人主张赡养费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适时介入,通过依法支持其提起诉讼的方式,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27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自2019年至今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307件,发出支持起诉书3108份,帮助3105人、42家单位。其中包括讨要工资、赡养费、国有资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金、知识产权保护赔偿金等超过1.75亿元,帮助28名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获取受教育权、确认事实孤儿的社会补贴。”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围绕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相关企业或个人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领域,积极主动运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方式,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可以说这既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更是关系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民生工作。

“这是一起因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未主张优先受偿权,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支付的案件。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支持8名农民工向发包人、实际施工人提起追索劳动报酬之诉,最终通过检法合力促成调解,有力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陆军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田某某等8名农民工讨薪案。

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检察机关一直将该类案件作为支持起诉工作的重点。从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各市院和各基层院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共帮助491名农民工兄弟讨薪160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实中存在部分老年人因自身健康、文化程度或其他特殊问题无法自行维权,晚年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年近八旬的游某有4名成年子女,均在常州市某镇工作生活,具有赡养能力,因家庭琐事导致父母子女间矛盾重重,子女均拒绝赡养游某。为寻求法律保护,游某向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提起主张赡养费民事诉讼,要求4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检察机关受理游某支持起诉申请后,依职权调查核实游某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经济来源,以及4名子女的赡养能力等请况,向法院发出支持游某诉求的支持起诉书,检察官还全程参与庭前调解和庭审过程,最终通过诉讼解决了游某“老有所养”的问题。今年春节前检察官在跟踪判决履行情况时,游某反映4名子女每月都能按时支付赡养费,游某已被大儿子接回家照顾,非常感谢检察院能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需要先知道哪些人、哪些单位需要检察机关的诉讼帮助。在检察机关内部,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控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发现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检察院还与法院、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等工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强化案件协作。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职能,各级检察院积极宣传已经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同时深入基层,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支持起诉职能,广泛征集案源线索,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找到维权之路。

在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省知识产权局部门负责人还对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工作进行点评和提出建议,他们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在行政司法联动、支持起诉等方面开展工作交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记者 卢晓琳 图片 刘元华

标签:起诉;机关;赡养费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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