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截图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建议》,依据《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规〔2018〕2号),经履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论证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完善部分项目及其价格
(一)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包括总抗体、IgM、IgG)(编码250403091):价格为80元/项;
(二)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法)编码(250403092):价格为240元/次;患者住院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最高不超过480元/人;
(三)完善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编码250301017-c),将原方法学“荧光免疫法”修改为“各种免疫学方法”。
二、此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
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试行价格,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间医保支付类别为“丙”类。疫情防控期间,按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苏医保电传〔2020〕2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医保电传〔2020〕4号)的规定执行。
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实行价格公示,落实费用清单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