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江苏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组成。预警级别按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应急响应级别按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等级进行分级,同样分为四级。其中,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 (付 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