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6日讯 《江苏省种子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5日在南京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副省长赵世勇出席并讲话。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江苏省种子条例》,本月起正式施行。这是《条例》自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种业健康发展、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以及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魏国强指出,《条例》修订和实施,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现代种业的决策部署,有利于多方面推动我省种业做大做强,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从落实中央推进种业发展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原则、解决制约种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难题、积极回应基层诉求和社会关切、细化支持种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举措等方面,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条例》的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要加强《条例》学习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制定贯彻《条例》配套制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赵世勇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不断提升法规效能、认真抓好宣传贯彻四个方面,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不断提升我省现代种业发展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谭 敏 方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