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5日讯 省自然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灵活组织重大项目弹性供地、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科学规划支撑,确保省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通知》指出,对已进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的地块,可以适当调整土地出让时间节点和用地履约监管方式,允许合理缓交土地出让价款,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拓宽用地空间,切实为企业减轻用地负担。
我省将做好用矿用海用林和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凡持有省级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有效期到期的,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
积极保障农业农村生产用地需求,各地自然资源部门既要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又要保障“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对于因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种植设施、养殖设施用地,允许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 (沈佳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