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2月21日,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大城市落户门槛降了吗?积分落户有啥新标准?公共服务配套供给又有哪些利好?对这些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这次会议都定了调。
放宽落户条件,
破除“隐性壁垒”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底出台《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
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有关方面强调,要全面落实放开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和建制镇,要不折不扣地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为非户籍人口及其随迁人员办理落户,不得额外增加条件。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无锡、徐州、常州三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放宽对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及其随迁人员的落户限制,促进他们举家进城落户。
城区常住人口超500万的南京、苏州两市,要合理设置积分落户规则社保和居住年限比重,优先解决好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精简积分项目,消除学历、年龄、专业技术、产权住房等“隐性壁垒”,解决好长期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介绍,近年来,根据务工人员实际,南京不断修订积分办法、调整积分指标分值,优先解决重点群体落户需求,取消落户指标限制,让更多的普通劳动者可以落户南京。新积分办法实施以来,已累计办理落户1.5万人。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畅通落户通道,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槛。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迁入就(创)业地。
聚焦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改革
近年来,江苏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5年来,全省累计有711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成为城镇居民,全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放开放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常住人口,户籍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今年是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既要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又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有序推进改革,才能交出高分“答卷”。
《实施意见》聚焦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持续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等五大块内容,细化提出创新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深化居住证制度、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等20余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为各地落实工作绘就“行动路线”,即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落实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深入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化“人钱挂钩”“人地挂钩”等配套政策。到2020年底,努力实现8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还对创新户口迁移政策作出具体说明,要求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探索实施特大城市区域间转积分落户,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推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强化公共服务,
健全配套政策
读书“学位”、医养“床位”、就业“岗位”,是农业转移人口最为关注的“三大样”。在江苏,从省到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均等基本公共服务。
“我们将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等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该厅制定实施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首次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87.7亿元,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50%以上用于支持农民工等群体岗前和在岗培训。
去年以来,昆山市取消户籍准入中对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审核,放宽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市外迁入条件、放宽农村地区部分户口迁移条件、放宽退休人员回原籍户口迁移条件。去年全年迁入昆山户籍人口达7.04万人,较2018年增长104%。“昆山累计办理发放居住证525余万人次,聚焦在昆常住人口公共服务需求,我们建成一大批生活区、服务区、商业区等综合配套设施。”昆山市副市长宋德强表示,居住证成为新昆山人享受“同城待遇”的“第一凭证”,在车驾管理、出入境、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均可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南京将优化调整人才落户政策,将政策覆盖面扩大至中低级技能和技术型人才。探索全面放开新五区城镇落户限制,适当放宽江南六区及江北新区的落户门槛。
就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实施意见》提出要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较多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同时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中小城市转移落户,更好地发挥中小城市承载作用。要优先保障住房特别是新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单列,对涉及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记者 林元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