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现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倾斜的原则,2019年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累计下达市县各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9.5亿元。其中包括各类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49亿元;全省广播电视覆盖专项经费9400万元;农家书屋建设经费2800万元;“送电影”经费3000万元,免费放映数字电影14.5万场;送戏下乡经费1120万元,免费送戏2800场;村级文化服务中心补助经费2057万元,补助村级文化服务中心2057家;创新示范乡镇文化站、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补助经费1457万元;另外通过因素分配法下达各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2.2亿元,由各市县财政结合当地文化事业发展情况,专项用于文化事业建设。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