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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2019-12-29 20: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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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系统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的坚定不移,需要完善的积极探索,努力以“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新实践,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当好“排头兵”,创造更多走在前列的实践成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省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省域层面的落实和体现,是立足省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治理实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从省情出发,充分考虑江苏发展所处的阶段性特征,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走在前列。我省正处于城乡关系重构、产业深度调整、区域布局优化的关键阶段,发展中的矛盾问题也暴露出一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必须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领域的制度探索和治理效能带动建设系统完备的治理体系。要扭住区域发展治理、区域创新治理、城乡融合发展治理、社会治理、公共安全治理、生态环境治理、政务服务治理、载体平台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探索符合实际、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良好健全的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工作的指示要求,建立完善实现高品质生活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着眼于“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从制度层面回应百姓关切,让民生幸福之路通向更幸福的远方。

  与山争水,海必得之。我省城镇化率高、城市群发达,率先推进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有条件、更有需求。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发挥市县主阵地作用,把握社会治理的规律特点,突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市、县、乡镇权责关系,构建形成市级统筹、县级推进、乡镇强基固本的治理链条。要针对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积极探索具有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维护好制度权威,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执行与监督相统一、坚持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以制度为准星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

标签:治理;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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