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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立法精神 落实决定要求 依法推进江苏省大运河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2019-12-28 06: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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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27日,宣传贯彻《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座谈会在宁举行。该决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围绕如何依法推动江苏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省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市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实际,就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决定》作交流发言,摘登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决定》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实现立法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跨行业跨部门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打开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新局面。

  省发改委将围绕职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推动省级专项规划完成文本编制,加快推进沿线设区市编制当地实施规划,实现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和大运河国家公园规划“两规合一”。二是着力推进规划实施,在工作中突出保护、传承、利用、融合。在项目审批中,落实核心监控区禁止新建扩建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等要求,因地制宜编制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三是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动态更新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点项目清单。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不对大运河遗产遗存、整体风貌、生态环境、防洪安全等产生不利影响。

  省文化和旅游厅:

  《决定》的制定出台极富前瞻性、创造性,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推进文化建设高质量的一项标志性制度成果,充分体现了我省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走在前列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对于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决定》创造性提出实行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工程建设考古前置等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省文旅厅将深刻把握《决定》实施的制度价值,从制度层面完善文旅融合发展机制、高品质产品供给机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机制、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文化和旅游执法监管机制。切实加强运河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引导和支持沿线地区打造楚汉文化高地、淮扬文化高地、吴越文化高地、金陵文化高地;打造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继续加强与运河城市文化交流,提升大运河文化国际影响力。抓紧编制出台大运河江苏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两项省级专项规划。

  省水利厅:

  制定《决定》是我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我省难得的就一条河流进行立法定规,为水利部门加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指明方向,也为加强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遵循。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快完善水利专项规划,精准落实各项涉水举措:

  一是认真谋划“十四五”水利规划和大运河水系治理专项规划,加大运河水利整治和河道管护力度,提升防洪排涝和供水能力,实现运河防洪、调水、灌溉、航运之利。二是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不断优化运河水生态空间,推进岸线开发整合和集约利用;聚合各级河长和民间河长力量,加大对运河水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利用。三是将在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过程中充分体现文化韵味。

  省交通运输厅:

  《决定》的颁布实施,是省人大着力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法律遵循,也是我省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全省上下进一步凝聚共识、依法保护、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有利于千年运河在传承文化、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焕发新的光彩,发挥更大作用。

  省交通运输厅将以《决定》实施为契机,抓紧出台《大运河江苏段现代航运建设发展规划》;立足全省,高站位、高起点统一运河沿线建设标准和内容,重点从船闸设施完善工程、护岸生态化改造工程、信息化提升工程等11个方面开展设计工作;快速推进京杭运河4个代表性示范段的建设;立足大运河航运管理抓保护,全面提升运河沿线港口的污染防治能力;切实加强运河航段危化品运输船舶的动态管控;继续做好大运河日常养护。

  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生态保护修复要走在前列、沿线环境建设要走在前列”的要求,围绕“构筑高颜值的生态长廊”目标,坚持系统化思维,加强规律性把握,更大力度推进生态长廊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对标国家规划、衔接国家战略,尽早出台《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生态长廊建设规划》。以京杭大运河为主轴,坚持防污、控污、治污、监管、涵养,保护南水北调源头水质。开展运河沿岸排污口排查整治,基本建立运河沿岸排污口档案,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做好生态红线区域勘界定标工作。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田还湖还湿、自然湿地保护等工程。在大运河沿岸整合湿地、农田、林地、水网等自然要素,着力打造人类生产活动空间与自然生态空间的生态安全缓冲区。

  无锡市:

  省人大率先在全国出台《决定》,从制度、机制、政策上为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无锡市委市政府将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把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无锡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中,把大运河无锡段建设成传古扬今的文化带、绿色宜居的生态带、享誉中外的旅游带。

  无锡将高质量保护好文化遗存,制定保护管控清单,落实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制度,分级分类做好遗产保护工作;打造大运河特色博物馆群。深入挖掘提炼大运河无锡段所孕育并相互影响的吴文化、江南文化、工商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内涵,加强运河文艺精品创作力度。高质量保护好运河生态。完善生态空间管控,纳入全市城市总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以更高标准实施大运河沿线水岸景观风貌整治提升工程,以更实举措保障水利和航运功能。高质量发展好文旅产业,推出十条文旅新线路。

  扬州市:

  省人大审议通过《决定》,是江苏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江苏对世界运河立法保护和法治化管理的又一重要贡献。《决定》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定位、宗旨理念、体制机制和具体制度的各项规定体现了世界运河立法保护和法治化管理的发展趋势。作为中国大运河申遗和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城市联盟的牵头城市,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决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担当作为,率先实践,走在前列。

  扬州将高要求打造“大运河保护第一城”,高起点打造扬州古运河文化旅游带,高标准打造京杭运河绿色航运示范带,高站位打造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带,高水平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进一步推进运河文化交流传播,促进运河文化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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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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