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英烈名誉权……近年来,公益诉讼制度改革驶入快车道,检察机关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通过主动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利器和防线。
12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成绩单: 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625件,提起诉讼211件。
公益保护范围越来越宽
2018年9月,徐州睢宁县检察院对冯某等人非法处置、倾倒油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合法处置涉案135.22吨油泥及油泥污染物。今年4月,检察院在跟踪污染物处理情况时发现,由于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冯某等人违规处置污染物,致使部分油泥渗漏造成二次环境污染,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紧盯整改,最终这批油泥被无害化处理。
以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常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聚焦非法排污、垃圾倾倒、非法采矿、乱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主要领域,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1362件,占办案总数的49.3%。此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占办案总数20.5%,并通过办案有力推动国有财产保护、捍卫英烈名誉权。
随着不断实践,公益诉讼保护覆盖面越来越宽。汪莉介绍,检察机关将探索加强对安全生产、涉众型侵害公民隐私、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定领域外公益保护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例如,在袁某等1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袁侃等人查询并买卖公民手机号码4万余条,严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新沂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14名被告人均已缴纳公益诉讼赔偿款,并在媒体上登报道歉。
92.3%案件适用诉前程序
今年4月29日,伴随着长航油188号轮缓缓下水,占用长江湿地十一年的扬州广进船业终于被拆除,位于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的113亩湿地与长江重新连成了一片。
湿地重新恢复,得益于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今年2月,扬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扬州广进船业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对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牵头成立整治小组,每周现场督办,力促船企自行拆除船厂,推动受损湿地复绿,实现同步拆除、同步修复,案件至此结束。
“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这是公益诉讼最大的价值目标。“公益诉讼并不是一定要诉诸法庭。办案实践表明,检察机关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绝大多数行政机关积极行动、依法履职。”汪莉说,今年1月-11月,全省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86件,办理的诉前程序案件占公益诉讼案件量的92.3%。将公益诉讼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上,使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中就得到有力维护。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达到95%左右。
始于办案,又不止于办案。“通过办案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刘丹说。例如,在办理某中学食堂售卖铝含量超标粉条案件中,淮安某区检察机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依法处罚相关涉案人员,并联合对110所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共排查消除风险隐患30余个。
探索破解损害鉴定难题
2017年5月-11月,周某、陈某等五名被告人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在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小刘庄村建设冶炼炉,焚烧电路板收取加工费。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今年2月1日,徐州市检察院就本案提起全省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在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后修复费用是多少,这是法庭上必须回答的问题。然而,大气的流动性、扩散性极强,难以及时获取污染数据,修复成本如何计算?
面对诸如此类环境损害鉴定难问题,我省有了不少探索。比如,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成立了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与司法厅推进公益诉讼“先鉴定后付费”, 江苏6家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用。目前已有6起案件采用“先鉴定后付费”鉴定方式。
鉴定难,除了与鉴定能力有关,还有高额的司法鉴定费用。
今年8月7日,普通农户何某某、王某某二人在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水域内,以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近50条鱼。类似这样的轻微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并不少见,案值虽小,违法行为却不能不处罚。但走诉讼程序,就面临损害鉴定的问题。
“公益诉讼案件的鉴定费需被告人承担,动辄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上百万元,轻微损害生态环境案件实际修复费用远低于鉴定费,这会给被告人带来很大的负担。”高淳区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海杰说。针对这类捕捞数量小、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办案周期短的案件,高淳区检察院探索“认罪认罚认赔”办案机制,以自愿为原则,引导侵权行为人在“认罪认罚”的同时,主动就修复生态环境“认赔”,并以政府部门出具专业证明取代专业机构鉴定,使修复生态环境这一关键性问题在刑事审查环节得以解决。在上述非法捕捞案中,2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当场认罪认罚,最终向渔政部门缴纳600元,用于修复被破坏的固城湖水环境。
“公益诉讼守护公益,还需进一步发力。”汪莉说,比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制度供给不足,调查难、执行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未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增强社会参与积极性,守护美好生活。
记者 胡兰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