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8日在省高院举办的“中国庭审公开网江苏法院庭审直播100万场颁证活动”上获悉,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直播场次率先突破100万场,占全国法院直播总量的22.7%,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庭审直播场次突破百万的省份。
这一数字背后,是近年来我省司法公开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广度。如今,无论身处何地,只需一台电脑、一部手机,通过互联网就可“旁听”全省不同地区的法院庭审,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实现。
当之无愧的“领头羊”
不同于裁判文书作为“司法产品”的公开,庭审公开是对司法过程的公开,是一种可视化正义。2016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已有3500家法院接入网站,直播庭审超过475万场,访问量超过191亿次,单场庭审最高点击量达8000多万次。
“这是一张极其亮丽的司法名片,标志着我国在全球树立起司法公开的中国标准、中国范式,贡献着独特而宝贵的中国方案、中国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案件评查处胡帅说,从全国范围看,江苏法院是全国庭审直播的“排头兵”,直播总量超过104.7万场,占到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总量的22.7%,“是当之无愧的领头羊”。
省高院巡视员谢国伟介绍,早在2011年,为推进司法公开,我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庭审直播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法院将公开庭审的案件网上直播,全省123家法院已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目前直播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我省法院直播的庭审不仅数量庞大,质量也走在全国前列。去年8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江苏高院庭审公开评估质量位居全国各高级法院第一位。今年1—8月,全省有6家中院、26家基层法院庭审直播场次分别进入全国中、基层法院前50位。
是“普法课”也是“公开课”
9月17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场有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庭审现场,法官肖立芹详细分析着双方争议的焦点,而在互联网上,和原告购买了同一个开发商房子的王先生正用手机观看庭审。“法官水平高不高,案子判得公不公正,手机上看得清清楚楚。”
揭开司法审判的神秘面纱,每一场庭审直播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我省各级法院在推进各类案件庭审公开的同时,重点推进重大、热点、典型案件的庭审公开。去年以来,江苏牧羊案、常州“毒地”案等一批法治教育意义大、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庭审直播,吸引了数万名网友在线“围观”。各地法院还定期组织学校、公务员、行业部门集中收看有关青少年犯罪、职务犯罪、合同纠纷类案件等的庭审直播。类似的“法治公开课”成为“谁执法谁普法”的生动方式,起到了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
今年8月底,省高院与“交汇点”新闻客户端联合推出“江苏法院庭审直播”专题,每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同步直播,进一步提升庭审的法治宣传效果,上好“普法课”。
更重要的是,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众目睽睽之下,法官也必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用公开倒逼法官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
2016年以来参与庭审直播案件1428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法官孔亚伟坦言已习惯在镜头下办案。他认为,从开庭、庭审辩论到宣判,庭审全过程都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既规范了法官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也是在倒逼法官苦练庭审驾驭能力。“办案过程中,我也体会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这要求我们必须把工作做得更规范,把案件审理得更细致,把争议焦点归纳得更准确。”
让司法窗口更加敞亮
司法公开与其它利益也会存在一定冲突,例如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客观上存在公开的范围与限度,如何划定司法公开的范围?
去年3月,省高院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的通知》,明确“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从选择性直播到常态化直播的深刻转变。
“只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及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等5类不宜扩大受众范围的公开审理案件,才可以不实行庭审网络直播,这为办案人员提供了清晰指引。”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进行网络直播的法官须通过办案平台履行审批程序,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范围。省高院还将庭审直播的前提条件由征得当事人同意,转变为需要当事人书面申请不直播并审核同意后才能不直播,清除庭审直播“外部障碍”。
目前,我省已实现庭审网络直播对所有公开审理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的全覆盖,率先在全国法院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
今年,省高院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对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其中,庭审直播是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谢国伟表示,今后,江苏法院将立足服务法官审判、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管理,继续在庭审公开的广度深度、配套机制、实际成效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