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日讯 记者2日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我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依法建立诚信档案机制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有关事项时,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
纳入试点的证明事项需符合以下条件:形式审查事项;是否符合或者达到承诺的条件、标准、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作出判断;社会普遍关注;具有一定代表性;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不直接关系公民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同时,依法建立诚信档案机制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申请人承诺信息、践诺行为信息等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在线平台以及信用江苏网站向社会公开。
试点地区和部门为连云港市、常熟市、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试点时间截至11月底。
记者 倪方方 通讯员 张全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