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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在保持“历史耐心”中积极作为
2019-07-09 07: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刘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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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举行的我省社科理论界几场研讨会上,不少专家提出,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既要有历史的责任、主动作为,又要有“历史耐心”、积极稳妥。这一观点,值得重视。

  去年9月,我省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推进会。各地积极响应,有的立即开展调查,摸清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规模与分布状况,编制村庄规划和新型农民住宅设计方案;有的结合高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零散村庄整合、危房改造,积极建设集中居住区;有的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与农业发展区、工业集中区、商贸服务区建设,注重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既“住得好”又“过得好”。总体看来,有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取得较大进展。

  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苏北群众的热切期待。调查发现,我省盐城市村庄布局绝大部分形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一时期形成的一代房占比达65.2%,上世纪90年代以后形成的二代房占比为34.8%,而苏南地区早已是三代房、四代房。盐城如此,苏北其它地区也一样,危旧房比较多、农房布局比较分散、村庄整体环境还比较差,一些村庄缺少人气、缺少活力、缺少生机。省委主要领导一针见血地指出:“苏北地区农村群众住房水平普遍不高,如果再不重视解决,等到中西部地区通过扶贫搬迁等措施实现脱贫后,苏北就可能成为全国农村住房条件最差的地方。”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势在必行。

  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我省分为“三步走”,设置了“2020年”“2022年”“2035年”这3个时间节点。其中第一步是要完成苏北地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加快推进“空心村”以及全村农户住房改善意愿强烈的村庄改造。同时,明确了“积极引导进城入镇、尊重农民留乡意愿”的农村人口分流原则。苏北地区农村住房改造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完成这项任务,既要有刻不容缓、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有对人民、对历史、对未来负责的强烈担当,也要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实事求是,不能一味急于出成绩而“三步并成一步”,也不能为了面上的数字“好看”而忽视农民意愿,搞主观主义的“瞎指挥”。要坚守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初心”,而不能把“改善农民住房”简单地变成“集中居住”,甚至侵害农民利益。

  有专家指出,苏北地区现有人口3000多万,城镇化率落后苏南15个百分点,未来20年内,苏北有500万左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调查显示,目前苏北农民进城、入镇、留村的人口比约为4∶3∶3,由于农村新生代普遍向往进城,今后这一比例可能变为6∶3∶1。也就是说,今后选择入镇、留村的人口较少,改善苏北地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社区,必须深入研究、提前把握苏北农村人口流向的时空变化,把握农民职业动向和居住流向,科学编制区域城镇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个别地方曾由于没有考虑到农民进城、城市户籍放开等因素影响,农民集中居住点建成后大量空关,出现“二次空心化”“资产闲置”等现象。还有专家提出,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一定要兼顾生活方式变迁与生产方式变革,以免滋生矛盾和问题。这些观点,值得各地在推进工作中加以注意和借鉴。

  值得指出的是,我省一直强调,推进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要尊重农民意愿”“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要坚决避免‘一刀切’”“不能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要坚持试点先行,不搞‘大拆大建’”,这些要求科学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很强。推进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既积极作为又科学稳妥。如此,才能真正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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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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