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日前联合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市场主体29项轻微违法行为只要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将不予行政处罚。据了解,这是我省市场监管领域首份免罚清单。
列入免罚清单的29项轻微违法行为涉及证照监管6项、产品质量监管6项、药械及化妆品监管6项、广告监管5项、食品监管4项、物价监管2项。违反《广告法》规定,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用语等轻微违法行为均被列入免罚清单。列入免罚清单不代表可以任意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举措,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徐 超 王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