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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正式发布
2019-05-27 17: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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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水利厅联合印发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合理承接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区取缔后砂石运输功能,确保到2020年底长江江苏段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牵头开展了该方案研究,研究期间开展了多地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和深化完善。2018年11月通过最终成果审查,2019年4月经省交通运输厅审议通过,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5月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实施。

  该《方案》提出了承接水上过驳作业区取缔转移的砂石码头总体布局原则和具体布置原则。总体原则包括“环保安全、统筹协调、集约高效、合理布局和远近结合”等;具体布置原则包括“不新增岸线长度、利用已建码头设施、岸线使用符合港口规划、主要布局于规划通用泊位区和散杂货泊位区、具备集疏运条件及场地容量满足要求、分层次布局”等。

  该《方案》基于沿江砂石码头现状和水上过驳区取缔转移需求,在合法合规条件下,经企业自主申请并经地方港口管理部门审核,综合考虑运输组织、港口岸线资源、集疏运条件、场地容量等,于沿江共规划布局20处砂石码头,可形成通过能力3亿吨,满足承接水上过驳区取缔转移需求。其中砂石集散中心8处,形成通过能力2亿吨;装卸点12处,形成通过能力1亿吨。同时提出,不在本次规划方案中、在港口规划岸线范围内现状合法合规从事砂石装卸作业的码头可以予以保留,继续发挥保障沿江砂石运输作用。

  记者梅剑飞 通讯员陈志勇

标签:江苏省;砂石;交通运输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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