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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江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2019-05-15 07:2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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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见习记者 刘通)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将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据了解, “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或严于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江苏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机动车排放标准6B阶段的实施时间,则会按照GB18352.6-2016和GB17691-2018规定的时间实施。若国家要求需提前实施的,将另行通告。

  而在该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迁入本省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则要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1个月内,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在此期间,各机动车销售单位要提前做好采购和销售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经营场所明示有关内容,并告知购车者购置车辆须符合规定。

  若广大市民不知道自家车辆是否达到国六标准,可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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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PM2.5源解析表明,机动车尾气“贡献”率已近三成。机动车尾气污染中,柴油车“贡献”最大。在全市占比6.3%的15万辆柴油车,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占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89.2%和88.4%。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今年,南京市已对高污染车、柴油车实行限行,在绕城高速公路G2501合围区域内每日7时至22时,对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等高污染机动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限行。除此之外,南京已开始落实更严格柴油车检测新方法,从今年5月1日起,南京市柴油车排放检验实施《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中加载减速法,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治理,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标签:排放;国六;标准;机动车;阶段;柴油;实施;7月;污染;车辆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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