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2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着力聚焦十大关键领域,加快推进补短板工作。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与国家《指导意见》九大领域相比,我省《意见》增列了城镇建设领域补短板任务。这十大关键领域分别为:脱贫攻坚领域;铁路领域,加快推进高快速铁路建设,打造“轨道上的江苏”;机场领域,积极打造重点航空枢纽,加快实施机场升级改造;公路水运领域;能源领域;水利领域;农业农村领域,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宜居农村;城镇建设领域,集约建设城镇基础设施,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生态环保领域;社会民生领域,补齐结构性民生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紧扣省情实际,做到了问题导向、项目支撑、机制保障“三个突出”。一是以梳理找准问题补齐突出短板为导向。注重聚焦关键领域并紧紧扭住各领域薄弱环节,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和关切,着力推动短板补齐和问题解决,显著提升江苏在苏北等经济发展薄弱地区以及高快速铁路、航空枢纽、过江通道、新能源体系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发展水平。二是以抓好重大项目储备、推进重大工程实施为支撑。《意见》重点突出补短板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立足“在建、新开工、储备”三类,为扩大有效投资奠定扎实基础。三是以体系化工作机制、多层次政策措施为保障。
为全面推进补短板工作,省发改委已牵头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衔接的多层次、立体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适应补短板工作的长效推进机制。在强化政策配套方面,《意见》在国家《指导意见》10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要素供给、降低投资成本、建立回报机制、压实地方责任、营造良好环境等工作举措。 (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