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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法规重塑,让外商投资吃下“定心丸”
2019-04-15 07:3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邵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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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外资基础性法律,对外资大省江苏而言意味着什么?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评价?江苏各界怎么学习新法精神并指导规范具体实践?4月10日,省商务厅、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专门举办外资政策法规宣讲会,与会的300余位在苏外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外商投资法》是中国全面开放、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标志,对保障自身投资权益有重要作用,大大增添了在江苏投资发展的信心。

  外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用《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是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外资三法’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立法与改革相伴而生,立法也要随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腊生表示,《外商投资法》是在我国外商投资领域起龙头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为外商投资领域准入、促进、保护以及管理等奠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建立起了新时代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王腊生解读说,为促进外商投资,《外商投资法》从四个方面做了明确,一是强调外商投资促进透明度,二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四是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是中央反复强调要求的,也是外资企业最为期盼的。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外商投资法》明确要做到政策平等,我国出台相关政策不能只考虑内资企业,特别是享受优惠政策时必须内外一致;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应平等适用于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平等对待;外企可以依法融资,支持外企拓宽融资渠道。

  产权保护在外企设立、管理、运营中反映较为突出,《外商投资法》就此做了规范。王腊生说,首先是征收征用,明确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征收或者征用。这有很强的针对性,一些地方对外企随意征收情况时有发生。王腊生说,今后再有这种情况就是违法,征收、征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按市场价格及时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从事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服务工作20多年的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杭斌博士表示,相较现行的“外资三法”,《外商投资法》调整范围扩大,由外商直接投资扩大到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并购、项目投资等。规范对象限定为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解决了“外资三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

  新时代外资大省的新契机

  江苏是外资大省,现有存量外资企业超过4万家。我省相关方面人士认为,《外商投资法》对保持并提升江苏外资大省的地位,将起到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外商投资法》给江苏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利用外资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省商务厅外资处处长汤大军表示,新的外商投资法重塑对外商投资管理现有法律体系,符合国际惯例,更加契合新时代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更加契合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一方面会使江苏的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化、国际化、便利化;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者对我国宏观投资环境的预期将更有信心。

  全球领先的德国化学品企业朗盛集团,是首批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之一,在我省无锡、常州、南通、南京等地都建有生产基地、研发中心。朗盛(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胡东祺说,在近期国际单边保护主义盛行形势下,《外商投资法》为广大国外投资者增进在中国的投资信心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为像朗盛这样的研发开拓型企业在中国发展创造了很好条件。朗盛将继续加大在江苏、在中国的投资。

  郑杭斌表示,针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关心的征收和补偿、利润汇出、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强制技术转让、地方政府守约践诺等问题,《外商投资法》逐一作出规定,将使江苏的外商投资环境更加公开、公平、透明,更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

  用法律精神指导江苏实践

  “《外商投资法》标志着我国迈进了制度型开放新时代,是外资工作的根本大法。”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说,宣传贯彻好《外商投资法》是当前外资管理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省商务厅将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政策宣讲,扎实推进《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将《外商投资法》的宗旨和释放的红利传递出去,加强横向、纵向部门沟通,为这部法律实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市商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外商投资法》的宣讲和贯彻落实,继续优化外商投资服务机制、投诉工作机制 和投资促进工作机制,营造法制化、国际化的外商投资环境。

  汤大军也表示,从现在起,将按照《外商投资法》规定的更好法治化、更加便利化要求,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改善政务环境,努力推动外资提质增效,加快外资转型升级,以更多引进高质量的外资项目。加强上下联动,引导推动各地结合重点产业定位,围绕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引进龙头型、创新型外资项目。同时更加注重存量外资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通过培育外资总部、功能性机构提升能级。

  记者 邵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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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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