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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亮点,彰显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成果
2019-03-15 07: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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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江苏消费维权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9月13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组建。从省“消协”到省“消保委”,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更名换牌,更是一次深刻的转型提升,是公信力的新提升、履职力的新提升、领导力的新提升、整合力的新提升。自成立以来,江苏省消保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消协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创新维权机制和方法,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好评。

  参与立法立规卓有成效

  2018年10月,江苏省消保委在中消协2017年1月—2018年9月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通报评比中,被评为“参与立法成果突出单位”,此外,在公益诉讼、年鉴材料上报方面也均为“成果突出单位”。

  2017年以来,江苏省消保委积极参与了《电子商务法》《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快递暂行条例》《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工作,出席和指导全省各地市消保委参加物价部门组织的关于公务服务领域价格的听证会,独立发表消保委组织观点和建议,为更好地推动消费者保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去年4月,江苏省消保委还发布《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并就机票高价退改签费问题具函国家民航局,提出“阶梯化费率”、取消特价机票“三不得”等实质性建议。7月,民航局对江苏省消保委提出的建议全部采纳,下发了《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此外,根据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民航局计划将改进票务服务工作的要求纳入正在修订的《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中,该规定将于今年正式出台。

  消费公益诉讼成维权利器

  2017年12月11日,结合手机APP侵犯个人信息安全调查情况,依据《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江苏省消保委就百度公司涉嫌违规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全国首例个人信息安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1月9日,中消协发声支持,为江苏省消保委点赞。后通过多轮沟通,百度公司提交了改造升级方案,从取消不必要敏感权限、增设权限使用提示框、增设专门模块供权限选择、优化隐私政策等方面对软件升级。鉴于百度公司整改到位,江苏省消保委于2018年3月12日依法撤诉。该案对切实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营造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此外,江苏省消保委依法支持消费者起诉。截至2018年11月底,累计支持消费者起诉70余件,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坚实后盾。在解决好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问题上,通过对近年来我省诉调实践经验的总结,江苏省消保委积极履职,联合法院系统出台了《支持诉讼工作操作规范》。

  消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江苏省消保委聚焦消费热点,有的放矢,在关键领域、行业及时间节点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江苏消保委延伸消费教育触角,开展包括老年消费教育、乡村消费教育等活动,普及消费知识,提高消费维权意识。2018年6月,江苏省消保委以“关注银龄消费 着眼老年保健 健康理性为先 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以老年保健品消费维权为重点的系列活动;开展全省十大侵害老年消费者案例点评等系列活动,促进老年消费教育高质量、常态化开展。同时,还开展和指导了品质消费乡村行活动,南京市消协在6个涉农区举办专场活动,无锡市和苏州市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为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打造“江苏造”升级版,2018年5月中旬,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为江苏优质商品点赞”活动,评定91件商品作为“第一届消费者点赞的江苏优质商品”,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消费品质。

  在互联网领域,江苏省消保委与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江苏省互联网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第四届江苏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联合成立“江苏省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该中心系全国范围内首创,开辟了互联网金融权益保护的“服务通道”。

  比较试验发挥“指南”作用

  江苏省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指出:“比较试验与行政监管抽检不一样,不应将二者混同,要真正发挥比较试验‘购物指南’的作用,服务和促进消费的提质升级。”

  近两年来,结合消费热点,联合全省各地市,江苏省消保委开展针对橄榄油、防晒衣、化妆品、电子血压计、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等绿色化、智能化新型前沿产品的比较试验,还发布了护眼灯、纸尿裤等试验结果,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更详实的消费资讯,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2018年10月2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酱油比较试验结果,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减盐酱油、铁强化酱油、儿童酱油等诸多产品进行对比,指出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得到中消协的大力支持,引发广大消费者、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的热切关注,特别是在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行业发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消费调查更具引导力

  江苏省消保委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消费领域的调查和体验等是发现问题“探照灯”的精神,聚焦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热点领域,针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与消费领域相关的民生行业,以及消费信息不对称、个人信息保护难等消费难点,开展了包括江苏省温泉旅游市场、住宅小区物业、网约共享单车、民宿、VR眼镜、飞机票退改签、预包装食品易除抹等消费调查,并适时发布消费调查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月,江苏消保委适时发布温泉旅游调查,引导广大消费者更加健康、安全地进行温泉旅游消费;2018年4月底,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引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国内主流媒体播报。江苏消保委开展的各项消费调查,既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又打通品质消费的“堵点”,有力提升消保委组织的公信力。

  投诉咨询“绿色”通道更便利

  2017年10月,江苏省消保委整合全省消保组织现有信息化平台(网站、微信、APP), 搭建了江苏“智慧315”微信息联盟平台,系统内,实现省消保委与各地消保组织工作纵向贯通,信息互联互通,拓展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覆盖面。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有5776多家企业接入直通车;系统外,该平台还具备基于外网受理、分流、处理及反馈消费投诉,实现地市消保组织、经营者、消费者三方互联互通的请求和解发起和异地快速解决。

  在全国消协组织中,江苏首创“志愿者专家值班制度”,把退休或退居二线的曾在消费维权岗位上工作的老同志组织起来,成立“江苏省消费维权志愿者专家团”,在平台“维权咨询”栏目每日值守,由专家团成员轮流排班,回答消费者的问题。截至目前,专家团成员共计77人,完成消费资询4230件,真正做到了“天天315”。

  此外,江苏省消保委还成立维权律师团,对消费领域问题形成专业意见,对诸多消费维权公益性工作做出贡献,有效提升了消保组织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约谈经营者效果突出

  2018年以来,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结果和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的问题,对相关经营者开展约谈70余次。

  针对全省物业调查反映的问题,全省消保委组织紧密联动,与涉及的物业企业开展约谈,促进了全省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针对飞机票退改签调查反映的问题,与涉及的七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以及8家国内规模较大的航空公司逐一开展约谈,一同找到飞机票退改签问题难点所在,促使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加科学合理。

  在预付卡、老年保健品、装修服务等消费纠纷突出领域,开展并指导了各地市消保委组织的约谈,使得经营者能够更加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消费维权宣传更广泛

  2018年“315”活动期间,围绕中消协“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江苏省消保委运用全媒体,借助当地媒体平台,在线上开展12小时直播,吸引了125万人次关注。针对消保委发布的比较试验、消费调查,许多主流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东方时空、每周质量报告等进行了长达2小时报道。

  为做好《江苏省消保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江苏省消保委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消保委自媒体,广泛宣传和解读;策划制作了《条例》公益宣传片,在南京地铁、公交等移动电视早中晚高峰时间段刊播,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学校、商业楼等展厅或高层电梯视频媒体全天候轮播。

  江苏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表示,在媒体平台的利用上,要做到“内外兼修”,既要加强与各类大众媒体的沟通,也要抓好自媒体建设,更好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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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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