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讯 (记者 郑弋 通讯员 唐梦恬) 2月13日,苏州市正式公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晒出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单。
过去的一年,苏州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在《2018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的100个参评城市中排第四,在参评地级市中排名第一。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证照分离”等试点,加速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被国务院列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区之一。
他们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440余家行政机关推广使用依申请公开综合管理系统,创新开展养犬管理、交通失信、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等多个重点民生领域“政策简明问答”;深入推进政府“立法制规”,广集民智保证了良法善治,《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旅游条例》等一批批地方性法规带来了法治新气象。
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10个市(县、区)、45个市级部门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和组织网络,在省内率先实现市、县、镇三级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与网上运行工作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等,推动了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73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全市全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310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促进行政与司法、民众的良性互动。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体系,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合力化解水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调处矛盾纠纷3.4万余件,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