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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沪浙三地法院共商司法协作 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019-02-04 19:31:00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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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身处长三角腹地的吴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对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1月31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君,带领该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部分部门负责人,来到浙江嘉善法院、上海青浦法院学习交流,共同研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司法协作工作,提前布局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三家法院虽属不同省市,但地域相邻,人文相近,联系紧密,都处在长三角的核心区域,位置重要,责任重大。

  在学习交流过程中,三家法院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验,重点研讨了区域司法协作事项,并达成了高度共识。三家法院一致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共同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担负的重要职责,必须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之中,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服务和保障的历史使命。

  三地法院一致同意尽快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工作沟通平台,在司法信息共享、司法工作协作、法律适用研讨、工作经验交流、人才交流培训等领域深化协作,合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和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任鸿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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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鹏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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