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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整治人口密集区危化企业 2025年底前完成达标改造或搬迁关闭
2019-01-31 16: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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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为全省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具体进度为,3月底前,各设区市完成调查摸底评估,发布全省可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6月底前,各设区市制定上报搬迁改造行动方案;12月底前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的2018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主要任务包括开展调查摸底评估,制定搬迁改造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综合评估化工园区,努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建设项目的自动控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工艺技术安全可靠,项目设计和建设符合规定,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向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后的企业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 搬迁改造企业拆除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构筑物和防污染设施,要事先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固体废物,防范拆除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要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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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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