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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江苏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将“探头”前伸 精准监督不让专项资金“跑冒滴漏”
2018-12-21 07:0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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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项目投入未达到500万元;2017年承担的省级项目目前尚未验收;项目无法出具国家信标委的标准批准立项文件……近日,在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苏州市4家企业的项目因未通过当地工信部门的真实性核查而落选。

  专项资金投放更精准,得益于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开展“嵌入式”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驻在部门权力事项很多,如何实施精准监督,防范化解工信部门行业系统性风险,是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重点。”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任晓明介绍,我省每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数额巨大,此前派驻纪检组收到不少举报,反映一些企业或个人把专项资金视为“唐僧肉”,想方设法编造假资料、假项目骗取专项资金,个别基层审批主管部门的个别干部甚至串通企业骗取专项资金。

  “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暴露出专项资金缺乏严格周密的审批、监督体系,必须用制度堵住专项资金监管的漏洞。”任晓明说。

  2017年,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向厅党组发出书面监督意见书,并向全省印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工信系统联合开展专项监督,从申报、初审、评审、会审、决策、公示、实施7个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资金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今年年初,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在深入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又督促省工信厅修订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推动省市县各级工信部门切实担起项目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

  “过去对专项资金的申报监管没有明确的规范,各个部门的职能责任划分不清晰,层层严格审核把关的要求可能演变为简单的‘层层盖章’。”苏州市经信委综合规划处处长李刚强说,现在有了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更明确,廉政风险随之降低。

  记者注意到,今年制度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增加了项目申报真实性随机抽查这一流程。根据规定,省工信厅对拟安排3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全部开展实质性核查;对拟安排资金30万~300万元的项目,按项目数量的5%开展随机抽查。市、县(市)工信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数量按比例进行实质性核查,真正从制度机制上达到“管行业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省工信厅综合规划处处长石晓鹏告诉记者,过去职能处室根据企业上报的材料来审查,没有办法查证真实性,一些企业可能通过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或无中生有骗取财政资金。“现在有了真实性核查,就相当于‘利剑高悬’,对于想弄虚作假的人来说是一种威慑,极大降低了这一可能性。”据统计,今年全省工信系统开展的真实性核查超过申报总量的50%,300万元以上支持的84个大项目做到真实性核查全覆盖。

  记者 顾 敏

标签:真实性;工信;工信部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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