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4日讯 12月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通气会上了解到,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我省启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并将持续到明年3月底。
我省秋冬季PM2.5浓度通常是其他季节的1.6倍。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江苏产业结构,这次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相应选取了五大类情况作为检查对象: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重点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重污染天气企业错峰生产和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
同时,我省严格落实豁免保护政策,对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它企业或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豁免保护对象既可以是整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的一条或多条生产线。”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吴昌子说。
会上同时公布,我省将实施秋冬季期间环境执法发现问题公开发布机制。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春节前后暂停),省生态环境厅每周在“两微一网”同步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内容包括上周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月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处罚及落实等情况。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