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30日讯 30日,沪苏浙皖四地司法厅(局)在上海召开共同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座谈会,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据悉,合作的重点项目共20项,涉及5个领域。主要包括:
一是法治建设领域,建立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法治理论研究等项目的区域合作和交流等5个项目。
二是法律服务领域,加强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作,统一法律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监管与发展合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深化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合作等8个项目。
三是监管执行领域,加强对行刑发展趋势、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及运行方式的共同研究和探索,建立快速协查、联动处置机制,加大区域内专业性社会资源的共享力度,加强监所安置帮教工作联动协作等4个项目。
四是队伍建设领域,制定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培训项目计划,建立高层次人才合作研究和干部跨省学习交流机制等2个项目。
五是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领域,逐步实现信息数据一站式共享共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说,这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区域合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将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角色定位,积极出谋划策,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全面融入,为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区域合作贡献更多的“江苏力量”和“江苏智慧”。
四地司法厅(局)区域合作采取轮值制,每一个轮值周期为一年。自2018年起,由沪苏浙皖司法厅(局)依次作为轮值方,轮值方司法厅(局)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合作座谈会。轮值期间,由轮值方牵头推进实施区域合作年度工作,包括制定计划、开展调研、会签文件、编发简报、组织督查等。同时,为提升合作水平,四地司法厅(局)建立专职联络交流和分解落实制度,专门负责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相关领域的协同发展具体任务。
记者 倪方方 通讯员 张全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