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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了建设指南 昨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8-10-19 07: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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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讯 18日,江苏省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规定。

  《指南》提出,人民调解员除专职以外,可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公务员、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成为特聘调解员或调解工作志愿者。根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时间等情况,人民调解员由高至低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要求至少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年以上,累计调解民间纠纷30件以上,调处成功率不低于80%。

  建立网格化排查预警体系,在社区(村)现行行政区划框架内,城市社区以居民小区、楼栋(300户左右)等,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落或一定数量住户(200-300户)为基本单元,统一划分设置网格。城乡社区内的行政中心、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学校、林场、医疗卫生机构划分专属网格。

  网格管理员负责网格内各类纠纷信息和隐患苗头收集上报,及时了解和掌握网格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处或配合专职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对本地区矛盾纠纷发生发展整体情况,某一时段某一类矛盾纠纷,或重大复杂纠纷个案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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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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