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改办日前发出通知,强调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要尊重申请人的选择,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采用线上申请、邮政寄递、终端机办理等“不见面”方式,“政府部门创造和提供‘不见面审批’条件,但是否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由申请人自主决定。”这一通知指出的问题以及提出的要求,值得高度重视。
“不见面审批”改革是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减少审批中设租寻租空间的重要举措,是江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区域的标志性、品牌性举措。既然“不见面审批”是件好事情,那就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逐渐扩大“不见面审批”的覆盖面。设置并考核“不见面审批率”,只是一种工作方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考核必须实事求是,推进必须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而片面赶进度、盲目压指标;不管什么地方,即便有了“不见面审批”的“高速公路”,也要为少数习惯于“见面审批”的群众保留“羊肠小道”。考核只是手段,不能为片面追求高“不见面审批率”,而把上门办事的群众拒之门外,不能为提高“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而进行虚假标注,更不能标注“支持网上申办”“支持网上支付”“支持网上全程办结”,事实上却根本做不到。
应该说,“不见面审批”改革推出以来,极大地化解了行政审批中“权力设租寻租、群众来回跑腿、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推进“不见面审批”,目的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考核“不见面审批率”,也是为了倒逼行政审批部门创设条件,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如果在推进“不见面审批”的过程中,片面追求“高指标”,或者为了追求“高指标”而不择手段、弄虚作假,则忘记为民初心,违背改革的初衷,陷入“指标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泥潭。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推出新的改革举措,还是出台新的政策方案,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和增进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办事更方便、生活更满意、幸福感获得感更强。我们办任何事,都要有强烈的“为民导向”,而不能有“为己导向”。有了“为民导向”,任何时候都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就不会出现舍本逐末、形式主义之类的问题。相反,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片面追求“不见面审批率”、片面追求家庭医生签约率、片面追求达标率而实际上群众并没有得实惠的情况,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把“为民导向”变成“数字导向”,把应该实实在在做好的工作变成“数字游戏”。说到底,还是形式主义在作祟,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到位。
当然,任何改革本质上都是创新探索,推进路上都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和曲折,这并不可怕。只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忘改革初心,坚定予以推进,总能达到目标。人们期待,有关地方和部门能够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按照省审改办通知要求,认真解决好改革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把“不见面审批”改革这件好事做好,不断优化江苏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创造更好的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