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8日上午召开。3个月前,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环保年底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了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这些意见是否件件有落实?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省政府已对对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处理意见。
调结构
年内关闭化工企业750家以上
今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此后,省人大常委会形成了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省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首先是要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年底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太湖一级保护区、长江沿岸非危化品港口岸线、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年内关闭化工企业750家以上,其中上半年已关闭477家。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确保今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1800万吨。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具备铁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一律禁止公路运输煤炭。
治气
城市空气质量实现提前7天预报
今年8月,江苏各地“蓝天”刷屏,而眼下一年中空气治理压力最大的秋冬季度即将来临,省政府提出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采暖期为重点时段,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年内完成“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制订淘汰标准,开展综合整治。年内完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推行停车场硬化,加强建筑堆场覆盖,车辆、船舶全面实施密封运输,重抓VOCs削减。
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门槛,实现“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省级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对列入应急管控清单的限产项目细化到具体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施,采用限制用电、用水、用气等措施保障落实。
治水
县级以上城市每季度公开水质状况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对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以及劣Ⅴ类水,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饮用水源地整治。今年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和监测、评估,县级以上城市每季度公开原水、出厂水和龙头水水质状况。强化长江保护修复,将干流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降到50%以下。严禁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对现有码头和企业限期整改或依法关停、搬迁。到2020年,实现入江(河、湖)排污口监测全覆盖,2019年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V类。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力争2019年前设区市建成区及长江、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在近岸海域整治方面,年内完成非法排污口整改,2019年底前主要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
净土
建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年内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我省还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有序扩大典型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试点。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对污染严重、不宜开发的地块,坚决防止流入市场,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力争到2020年全省危废安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处置需要,原则上做到危废不出设区市。对处置项目未按期建成投运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暂停所有产废工业项目的审批。
交汇点记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