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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厂家须显著公示!江苏出台国内首个预防接种卫生监督指南
2018-09-06 15:50: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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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 为进一步保障预防接种规范和安全,记者今天(9月6日)从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该所近日出台了国内首个、也是唯一一个预防接种卫生监督的地方标准——《江苏省预防接种卫生监督指南》。指南对接种机构和人员资质、接种记录保存时间、接种单位消毒隔离制度及落实情况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于家长普遍关心的“厂家”问题,新指南规定必须在接种处显著公示。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介绍,此前卫生监督单位对疫苗接种的监管,主要是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监督工作的依据散在多个规范条例之中。而此次出台的地方标准,将各项依据与措施进行了归集和细化,对原有监督条款也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涉及到接种单位资质、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现场接种等多个环节,成为全国第一份有关预防接种的地方标准。

  该标准为实施预防接种卫生监督提供了依据,也是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准则,将进一步有效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疫苗接种安全。标准内容将被录入一线卫生监督员的手持执法设备中,方便其随时调取查看、开展针对性检查。

  据了解,目前江苏家长手中的预防接种本有多个版本。2017年上半年后出生的孩子,疫苗本上已经标注有疫苗生产厂家、批号、接种时间、接种位置、接种人员等详细信息,旧版本接种本上暂时未记录疫苗厂家和批号,但在接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查询过往记录。

  根据新发布的《江苏省预防接种卫生监督指南》,接种单位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上,须公示接种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射的所有疫苗品种、厂家、接种方法等信息,如疫苗供应厂家有变化,也需要及时更新。受种者在接种时,接种人员也需要记录注射疫苗的品种、厂家、批号、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务人员等信息,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江苏省预防接种卫生监督指南》出台后,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将开展覆盖全省范围的预防接种卫生监督大检查,来进一步督促接种单位规范自身管理,保护接种者权益。在实施现场卫生监督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如发现接种单位和人员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违规执业等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交汇点记者 仲崇山 通讯员 戴羽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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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马燕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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