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是否在办公室内配置了垃圾分类设施;是否建立了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9月5日,扬州市机关事务局向各公共机构单位下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对公共机构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实施百分制考核。
扬州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机构,要细化和明确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管理、日常教育管理、计量检查考核等工作责任,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落实。此次该市印发的考评标准是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落实,接受考核部门的考核。
扬州的考核标准细化到制度建设、宣传培训、有害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分类、废弃电子产品分类、可回收物分类、分类投放准确率、信息报送等8个方面。其中具体的考核要求包括: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废弃物、在楼道等公共区域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在办公室内配置垃圾分类设施等。考核总分为100分,每一单项分值为2-5分,考核需在80分以上才能评为合格。
交汇点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