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在南京海关及隶属金陵海关积极宣传引导下,8月30日中银保险江苏分公司向南京海关开出江苏首份关税保证保险保单,被保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投保企业为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险责任将于9月1日正式生效。
关税保证保险即企业提供《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担保通关手续,该保险单应由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9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0个税收大关开展“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由中银保险、人保财险和太平洋财险3家保险公司共同参与。
中银保险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振华介绍:“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首个以政府机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得到银保监会大力支持。”它改变了企业以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的担保模式,如进口企业(投保人)未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偿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确保国家税款安全,但其开立成本明显低于银行开具保函成本,可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了解海关政策后,即进行投保操作。该公司通关部部长玄春姬表示:“用保险担保简化了程序,无需大量现金支付,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
南京海关关税处徐建中处长指出,此次关税保证保险的试点,将为广大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供新的途径。
(康 政 魏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