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类别、评审范围和对象,对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职称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有力促进了全省30万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发展。
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我省将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审纳入全省职称统一管理体系。同时,为有效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晋升受限”问题,省人社厅明确将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和职数空缺情况实施岗位聘用,执行相应的工作待遇。同时鼓励我省各类企业结合实际,对获得相应职称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补贴。
据悉,增设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设初级、中级、高级(含正高)三个层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其对象范围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郭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