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3日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13日发布消息,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职称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有力促进了全省30万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发展。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是承担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是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我省将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审纳入全省职称统一管理体系,在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在我省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系列中增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并经过了人社部的备案同意。
为有效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晋升受限”问题,省人社厅明确将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和职数空缺情况实施岗位聘用,执行相应的工作待遇。同时鼓励我省各类企业结合实际,对获得相应职称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补贴。
新修订的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更加注重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的政治担当,要求保持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注重群众评价认可,强化工作成效、创新质量以及对单位的实际贡献。同时,注重考核考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岗位职责的工作经验、工作绩效、社会责任、创新思维、战略眼光、科学精神等多方面的专业能力,并对人才业绩成果的指标、量级做了相应的设定,鼓励在推动单位建设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实际贡献程度。在破格条件设置中,增加和细化了本人工作业绩成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所获奖项,发表文章对凝聚社会思想共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起作用,以及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实际能力和社会贡献程度的评价。
江苏省人社厅朱从明副厅长说,制定出台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是在全国率先进行的一项制度设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的战略行动;是适应我省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专业领域人才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