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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锐评|“无现金社会”也应有选择权
2018-07-16 18: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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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快速渗透以及传统金融机构对移动支付的积极布局,非现金支付迅速发展,促进了经济,便利了生活。但值得关注的是,一些金融和支付机构力推的“无现金社会”,其方向和行为都出现了偏差,甚至出现诱导其他单位、个人拒收或排斥现金的现象。

  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13日发布了关于整顿拒收现金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央行的公告让我们反思:“无现金社会”的建设应通过怎样的路径实现,建设过程中又应避开哪些陷阱?

  答好这道具有时代感的考题,首先要全面看待非现金支付。1988年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就明确提出要“减少使用现金”,非现金支付并不是近年才有的概念。建设“无现金社会”要避免过度的概念炒作、避免沦为少数商家的牟利工具。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产品和服务不是“无现金社会”的全部,将“无现金支付”等同于自身的支付产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银行卡、电子银行、票据等支付手段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各具优势,也是非现金支付的重要部分。例如,结合公交、地铁快速通过、小额高频等特点,可重点推动挥卡支付和手机NFC近场支付方式;针对医疗领域排队难问题,可整合社保卡、医保卡等功能,实现自助机具无现金支付;结合农村便利店、菜场领域应用人群普遍年龄偏大、信息技术接受程度低等特点,重点推动简便易懂的扫码支付;而大额资金流转、企业间结算,则应重点推动电子银行、票据等结算方式。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老龄化增速快于世界水平,让非现金支付的全面普及存在难度,多种支付结算方式将长期共存,建设成为无现金社会不可操之过急。应坚持“服务民生、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无现金社会”建设的战略规划。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人民币流通、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支付发展等方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等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格局。引导各类支付机构依托其业务特色和资源优势有序开展竞争,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发展非现金支付,还要考虑“路径依赖”带来的影响,并做出前瞻性规划。“火箭助推器的宽度由两匹马屁股的宽度决定”,这个经典例证提醒我们,正如现在有一部分人依赖现金一样,未来的支付技术也会受到现有技术的思维制约。我们应坚持不懈开展非现金支付创新,加大对生物识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密码和安全攻防等技术领域的研究力度,促进电子支付产品和服务不断进步。今天流行的非现金支付技术并不完美,应鼓励有序竞争以促进技术革新。从这个角度来说,保障“选择权”能防止支付机构成为“数据寡头”,为新技术的诞生留下火种。

  记者 袁媛

标签:现金支付;现金;现金社会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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