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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观察】“三权分置”盘活农村空置房屋 农宅使用权,这个富矿可以挖
2018-07-16 07: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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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与一位村支书闲聊,谈到乡村振兴时,他说,乡村振兴第一条是产业兴旺,做产业需要钱,钱是“血液”,可是,现在农村资金“净流出”,这样产业兴旺就很难。

  这位村支书说到的资金“净流出”是这样的:村里不少人去本地城镇或外地打工了,挣钱多的,到县城或更大的城市买房子,挣钱少的,在镇上买房。现在很多农村年轻人结婚的条件之一,就是在城镇买一套房子。而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到城镇买房是一辈子最大的消费,要把积攒多年的资金全部投进去,很多人还得向银行贷款。“农民可以在城市买房子,可是城市人不能买农村的房子,这不是资金单向流出吗?”他说,虽然有的地方试点农房抵押贷款,但试点的数量很少,绝大多数县市区的农房目前没有列入试点;再说了,即使列入试点,也只有那些可以当店面房搞经营的房子才可以抵押,地势偏僻点的农村住宅,估计银行也不肯发放抵押贷款的。

  这位村支书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过他忽视了一点:农村有一座“富矿”——农宅使用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数据显示,全国农村至少有7000万套闲置房屋,农村居民点空闲和闲置地面积达3000万亩左右,一些地区乡村农房空置率超过35%。中央出台这一政策对盘活农民闲置住房和放活农村宅基地意义深远。可是,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地方都没有把这个政策落实好。

  前几天,浙江绍兴上虞区的朋友来南京,说当地租赁出去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已经开始颁发使用权证,颁发的对象是租赁农村住房的经营者。原来当地有不少闲置农房,有的是上百年的老房子,长期空关成了危房。尽管这些房子地处偏僻,却被一些经营者看中,想租赁下来后,修缮、改造成民宿和特色养老院,又担心投入资金后,租期得不到保证。当地政府就先行先试,本着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三权分置的精神,在农民和经营者签订租赁协议后,再给租赁者颁发农房使用权证,这样双方都放心。闲置的农房经修缮后,有了精气神,改善了村庄环境;出租农宅的农民有了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到目前为止,上虞区有上万处闲置农房被“激活”。

  我省也有一些地方已经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今年初,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游子山村小茅山脚自然村将一块面积为14.5亩的闲置宅基地租赁给一家旅游企业建民宿,租赁期限为40年,租金580万元一次性交付。租赁期满后,土地连同地上附着物收归自然村所有。自然村把这笔钱投到东坝镇工业园,购入标准厂房和员工宿舍、商业门面房,然后出租,每年的租金收入至少30万元,所获租金大部分给自然村村民分红,小部分用于自然村公益事业。

  东坝镇的青山村垄上自然村,最近有13户农户的房子被村里作价收购,村民朱多伢建于1972年的农房,面积为87.7平方米,这次由村里出资8.47万元收购;村民朱继顺建于1986年的房子,面积为114.88平方米,由村里出资12.35万元收购。这13户农宅的主人都在城镇买了房子,工作也在城镇,农宅长期空关,得知村里收购后,毫不犹豫出让了。好几位在城镇搞经营的村民说,农村的房子多少年没住人了,没想到还能变现。拿到出让款后,做生意多了不少流转资金。村里收购闲置农房干什么呢?租赁给民宿经营者,现在民宿改造正火热进行中,村集体每年也有了一份固定收入。

  除了高淳东坝镇,淮安市盱眙县去年开始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今年出台了全域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很多闲置农房变成农民手中的经营和创业资本。因此,在这些对农房和农村宅基地先行先试的地方,资金就不是单向流出,而是双向互流。从高淳的探索来看,盘活农村宅基地还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城里人来住民宿了,来农村养老了,农产品的销路畅了,价格也涨了不少;很多过去在城市才有的新业态,比如茶吧、特色餐厅也出现了,农民就业机会也增加很多。

  不过,像高淳和盱眙这样的做法,省内并不多见,也没有地方尝试宅基地和农房三权分置后颁发使用权证。之所以如此,用一名乡镇干部的话来说,主要还是思想解放不够。还有干部担心盘活农宅资源后,仍然引不来民宿、养老等项目。其实,不少投资者在为没有充足的农宅资源犯愁,因为将农宅改造成养老设施,成本低、特色明显,是新业态。一位看中洪泽湖边某村落的投资者就对记者说过,这个村的很多农宅闲置,用来做养老设施很适合,他还打算流转几亩地,让前来养老的消费者种植蔬菜、养鸡养鸭,过上真正的田园生活。可是,当地就没有出来挑头张罗这件事的镇村干部,只好作罢。 记者 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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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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