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2日讯 今年6月25日是第28个全国“土地日”,主题为“珍惜土地资源 建设美丽家园”。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今天召开的全国“土地日”纪念大会上获悉,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2017年版)》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对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对综合考评成绩突出地区表扬激励予以通报。
无锡、南京、徐州三市和无锡市惠山区、新吴区、盐城市盐都区等20个县(市、区)被评为2017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将累计获得13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另对综合考评成绩进步较快的5个县(市、区)给予总计1000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奖励。对2016、2017年连续两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优秀的13县(市、区)给予总计2600万元资金奖励,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7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3个):
无锡市、南京市、徐州市。
二、2017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20个):
无锡市惠山区、新吴区、盐城市盐都区、常熟市、无锡市滨湖区、丹阳市、镇江市京口区、张家港市、徐州市贾汪区、镇江市润州区、泰州市海陵区、仪征市、建湖县、宜兴市、扬州市江都区、新沂市、邳州市、扬中市、沭阳县、阜宁县。
三、2017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奖(5个):
连云港市赣榆区、睢宁县、灌南县、南通市通州区、射阳县。
四、2017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13个):
无锡市锡山区、常州市新北区、南京市栖霞区、扬州市邗江区、南京市雨花台区、扬州市广陵区、江阴市、泰州市高港区、靖江市、常州市钟楼区、南通市港闸区、泰兴市、常州市天宁区。
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