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5日讯 南京市环保部门刚刚公开了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7年8月31日至9月29日,江苏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京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12月27日正式向南京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并上报《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坚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方案》要求,把生态环境高质量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抓好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抓好治污减排,强化生态保护,防控环境风险,提升监管水平,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到80%;22个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68.2%,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7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市“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南京市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4大方面问题,分解成55个具体问题,依据《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实施挂账督办、办结销号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在坚决完成问题整改的同时,南京还制定了5大类18个方面强化措施,包括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完成204家重点企业VOCs整治;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削减不低于411万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到2020年,全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率下降到50%以下;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