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2日讯 省审改办近日印发通知,向全省各地转发宿迁市信用承诺简化审批的做法,并要求各地学习借鉴,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去年8月,我省启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不再审批并严格监管试点,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今年初,宿迁印发《信用承诺简化审批试点实施方案》,并先后公布33项适用“信用承诺简化审批”的审批服务事项。不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服务事项,以无条件或有条件信用承诺的方式,进入简化审批程序。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在市场准入领域推行“信用承诺”,精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在生产许可领域实行“先证后核”,深化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在投资建设领域引入“先建后验”,探索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在中介服务领域推行“信用承诺”,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评估评审体制;在办事办证领域推行“减证便民”,清理影响企业群众创业创新的证明材料。
宿迁市审改办主任程訚捷介绍,信用承诺简化审批凸显市场主体地位,优化营商环境。
宿迁相关主管部门还加强信用监管,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或未达到准入要求即开始经营的,撤销已核发的许可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作出不实承诺的申请人,其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未兑现承诺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享受“信用承诺简化审批”待遇。宿迁市对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监督检查110多家次,相关企业均达合格要求。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