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去年审结知产案12403件
2018-04-18 10:0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耿文博 范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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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省法院在南通召开“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全面介绍2017年度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

  记者在《蓝皮书》中看到,江苏工业增加值总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始终排在前列,与工业制造密切相关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数量占涉技术类案件50%以上,占全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8%左右。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创业投资、公平竞争、技术创新、开放发展的司法保护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

  积极履行审判职责

  推进江苏制造升级江苏创造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江苏法院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和可预期的司法引导,让创新创业者坚定创新信心。省高院民三庭庭长李红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2017年,江苏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4726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403件;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162件,同比上升10.98%;新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28件,同比上升30.16%;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9件,同比上升137.5%。

  在案件审理中,江苏法院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互联网新兴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重大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新兴领域健康发展。在伟思公司诉麦澜德公司等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审理中,法院在认定诉争专利系离职员工在原单位任职期间为执行原单位任务而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同时,对被告和第三人为规避法律、输送利益而故意以他人名义申请涉案专利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明确评判,充分体现了司法加强保护企业创新,引导创新主体诚信创业、公平竞争的态度。

  在知识产权的高收益下,不少违法者知法犯法,气焰嚣张。我省依法加大民事赔偿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法院审结余述南诉立业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支持了余述南要求销售额10%作为其专利实施许可费的诉请,判决立业公司应向余述南支付专利使用费666.7万元,明确了发明创造完成人享有获得奖励及许可使用费等经济收益的权利,对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发明创造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

  打造司法保护“高地”

  2017年1月19日,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批设立的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是江苏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项重大改革。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55件,同比上升一倍多;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63件,同比上升84.37%。

  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面临案件专业化程度高、审判难度大、审判团队经验不足等难题。为此,江苏高院专门组队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考察,并加强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工作交流,确保知识产权法庭按照设立要求、机构职能和工作定位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同时,去年11月,江苏高院专门举办专利案件审判业务专题培训班,为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法官助理以及技术调查官等进行专门培训,提升专利等技术案件的审判能力。

  李红建介绍说,知识产权法庭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提高司法保护影响力。例如,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保障和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意见》,围绕升级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有效提高司法保护整体综合效能及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特色品牌等四个方面,对全面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做出了明确部署。

  着力解决疑难问题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影响力

  司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大闸,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江苏法院大力加强调研,着力研究探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新类型法律问题,拓宽司法宣传渠道,在落实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制度基础上,通过多样化、行之有效的宣传,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裁判的认同感和信赖感。

  面对大幅增长的知识产权案件,江苏法院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江苏高院审结的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宿迁法院审结的郭某、郭某某、孙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分别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第86号、第87号指导性案例。江苏高院审结的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第一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江苏经济报记者 耿文博 见习记者 范杰玉

标签:审判职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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