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落地见效 江苏全面实施庭审网络直播
2018-04-10 08: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 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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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10日讯(特约记者 朱 旻)“现在开庭!”随着泰州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军强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双方分别是泰州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和某镇人民政府。王军强法官通过规范的庭审,详细分析着双方争议的焦点。而在互联网的另一头,泰州中院司法作风监督员老徐正在电脑屏幕前关注着这场庭审,“法官水平高不高,案子判得公不公正,只要鼠标一点,坐在家里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2017年泰州法院共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24737件,七家基层法院有六家被最高院表彰为优秀直播法院。据了解,根据最高院提出的“庭审直播是常态,不直播是例外”的要求,2017年全省三级法院总计完成128611场庭审直播,比2016年增长了192%,蝉联全国法院第一。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统计,2017年徐州、淮安、扬州中院直播案件数量在全国中院中分列第五、第八和第十名。江苏基层法院包揽了全国基层法院直播案件数量前六位。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蒋玲法官直播案件达257件,在全国法官中排名第一。

  “司法责任制的大背景下,院庭长监督指导方式是程序性监督,庭审直播有效实现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直接参与监督,有效弥补了法院内部监督不足的困境,在实现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法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介绍,“2011年江苏法院开始启动庭审直播平台建设,当时全年只直播300多件。2016年,江苏实现全省123家法院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数量全国第一。但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一些法院对庭审直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大,在直播案件数量、覆盖法官、案件类型和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差距。尤其是省法院的直播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推进。”

  从事审判管理工作多年,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坤总结出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在规范庭审活动、加强岗位练兵、提高裁判公正性、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作用,“归根结底四个字,就是规范和倒逼。规范法官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倒逼法官苦练庭审驾驭能力,加强证据采信的分析和裁判文书的说理。这个过程中,全省法院各级院领导应作为领头雁,带头开展庭审直播工作。”

  据悉,3月28日,省法院下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

  所有依法公开开庭的案件原则上必须直播,凡不直播的案件必须审批备案。其审批程序是,对于公开开庭庭审不进行网络直播的,通过办案平台履行审批程序,参照裁判文书不上网的审批机制,层报院领导审批审核,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全省各级法院院领导带头开展庭审网络直播。院领导主持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都要在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加强庭审网络直播组织协调、督促通报和统计分析。省法院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中级法院工作综合考评,各级法院将直播情况作为审判业务部门、法官业绩考核内容,纳入院纪检监察部门审务督察、巡察范围。2018年7月1日以后,省法院评选的优秀庭审必须是庭审直播的案件。

标签:庭审;庭审直播;法院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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