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五大“抓手”齐发力强监督
2018-03-28 09:5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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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经济报记者 朱彬彬)昨日,在南京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进行审议。审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表示,《反馈报告》通过“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水平”“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对社保基金的调控能力”五个方面提出了财政工作的发力点,措施极具针对性。

  为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反馈报告》提出,财政部门从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安排“三挂钩”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四个方面,着力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方面,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突出财政资金的公共性,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扶贫、生态文明建设等民生方面投入,进一步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等,提高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为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反馈报告》提出,财政部门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优化转移支付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等四个方面,提高预算执行水平。2017年,印发了《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从调整省集中收入全返政策等方面,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完善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市县税收占比情况的考核,引导市县做实财政收入。优化转移支付管理,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达50%以上。推进“专项”改“一般”,2017年有46个专项、306亿元资金改为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实行“大专项+支持方向”的资金管理方式,“专项改一般”后允许市县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统筹使用。

  为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反馈报告》提出,财政部门从加快基金投资进度、加强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做好新老基金的衔接过渡、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截至2017年底,省政府投资基金累计对外认缴出资200.7亿元,已投资126个项目,发起设立或出资参与基金50支,基金总规模超过210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1900亿元以上,有效发挥了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目前,省财政厅正在组织全面梳理、逐一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规范管理的措施,确保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平稳有序。

  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反馈报告》表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出台的一系列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17年7月底全省已初步完成了对地方政府不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的清理整改工作。省财政厅要求市县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行全面排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对部分市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问责。

  为增强对社保基金的调控能力,《反馈报告》提出,财政部门从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建立社会保险信息共享系统、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等四个方面,着力增强对社保基金的调控能力。鼓励各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提高银行存款收益率,保障社保基金结余的稳定收益。为促进存量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拿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000亿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资金采取保底收益方式,投资期限为5年。

标签:反馈报告;投资基金;社保基金;预算;财政;管理;财政部门;人大常委会;预算编制;地方政府债务
责任编辑: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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