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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今年将制定出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
2018-03-24 06: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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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缺人才职称将直接认定

  年内开展首批考核认定

  中国江苏网3月24日讯 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省人社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今年将制定出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对各类行业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党政机关交流到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的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认定的办法直接认定正高或副高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目前全省人才总量达1232.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为717.6万人和358.2万人,继续排在全国首位。本月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唯学历资历论文倾向,省人社厅将牵头设立相应认定机构,年内开展首批考核认定工作。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职称评审权下放,向省内所有高职院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选择部分公立三甲医院、大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开展自主评审试点。继续向创新创业能力强、行业人才密集度高、职称工作基础好的设区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评审权下放后,相关部门将加强评审全过程监督。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通过提升考核内容质量,强化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证书含金量。对未列入目录的职业(工种),指导用人单位、院校或社会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规范,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对规范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人才评价机构,其评价结果可按政策比照认定为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落实相应待遇和政策支持。我省将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制度,面向德国、英国等制造业发达国家,引进10种以上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内率先建立规模最大、架构最完整、数据最权威的实时人才数据库,协调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人才数据库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以数据流引领人才流、决策流、业务流和技术流的发展模式,提高政策制定的前瞻性、人才培养引进的针对性和人才使用的超值性。 (黄红芳)

标签:紧缺人才;高级职称;领军人才;考核;国家职业资格;人才数据库;国有企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岗位结构比例;考核认定办法
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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