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到江苏基层就业创业迎众多利好:事业单位优先招录,创业可获多项补贴
中国江苏网讯 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拓宽基层干事创业渠道,健全成长成才的保障措施,畅通基层职业发展通道等18项措施,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
大学生朝气蓬勃,掌握前沿科技,是未来建设国家的生力军。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既是提升就业配置效率的有效途径,满足基层对人才的渴求,也是锻炼青年人才的有效方式,让他们接地气,长本领,更好地实现人生发展。
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空岗优先招录大学生
《实施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基层单位出现岗位空缺,优先招录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对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和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试题可单独命制,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考察聘用。省、设区市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安排到县以下单位锻炼1年以上。
加大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城乡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其收入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鼓励大学生兴办家庭农场振兴乡村
江苏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和相关信贷支持政策。
实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支持其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按规定享受农业补贴政策。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政策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运营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扎根基层专技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建立体现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合理设置评审条件,对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等不作硬性要求。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对基层中小学教师、卫生专技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合理设置城市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条件,引导城市高层次人才加大对基层单位、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
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到乡镇以下(含乡镇)中小学、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对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牧、渔、水利等科技人员实行浮动工资。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拉开档次,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岗位外一律从基层招录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南京市级机关要拿出70%以上的计划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设区市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
省、设区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全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