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点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制”
中国江苏网讯 4S店或保险中介公司垫付保费的现象,即将在江苏被“叫停”。江苏省保险业协会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自3月3日起在南京试点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制”,即保险公司在收取车险保费时要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投保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后续江苏将在全省统一实施。 扬子晚报记者 徐兢
中介垫付保费强卖给消费者
每年临近续保时,私家车主都会接到各种推销电话,除了保险公司更多的是各种中介。江苏保险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江苏地区车险保费收入639.44亿元,是全国车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地区。其中,通过各种中介机构办理、承保的车险保费占比超过70%。保险中介渠道的多样化,方便了车主投保,但也产生垫付保费等乱象。
为何出现垫付保费行为?江苏保监局梳理消费者投诉发现,一是少数机构及业务员为争抢业务,会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为消费者缴纳保费。当车主发现保单已经生成却不是自己想要的保险公司时就起纠纷。二是一些机构及业务员与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车险业务合作,部分中介为追逐高额代理收入,将车主投保意愿层层转售、异地投保,后续理赔麻烦。
付款账户信息须与投保人一致
出席会议的江苏保监局副局长王宝敏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推行实名制一方面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经办人员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出单承保。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大保险业反洗钱与反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据介绍,消费者可选择POS机、银行卡转账、微信等多种支付渠道,一定要注意的是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信息一致,即必须是投保人自己的账户。如果是现金缴费,投保人就需要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缴纳,同时保险公司要进行录音录像。王宝敏表示,支付宝渠道很快将开通,同时也欢迎所有能够提供实名验证的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企事业单位投保车险,可以使用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支付车险保费,付款人与投保人名称一致。
实名制推行后仍可代办车险
不少车主担心实名制后是否仍然可以代办。“当然可以。”王宝敏解释说,投保人可以将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及密码一并交给值得信任的人,如配偶等,由代办人刷投保人的银行卡来支付。
据了解,车险实名缴费制将于3月3日在南京地区率先试点。在此基础上,全省择机统一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另据介绍,2017年江苏地区累计支付车险赔款375.88亿元,同比增长8.9%。在费率方面给予消费者更多“实惠”,如保持良好理赔记录的消费者购买商业险时最低可35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