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建议给独生子女放“带薪陪护假”
两会聚焦
中国江苏网1月30日讯 随着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步入老年,“空巢”老人问题越来越突出:一年到头子女在外工作回不来,连生病住院都无法在床边照料……“常回家看看”虽然写入了立法,许多在异地工作的人心中挂念父母却也无可奈何。
来自江苏省泰州光明资产评估事务所的郭民代表此次带来一份事关“亲情”的建议,他提出能否在地方法规中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创造条件让眼下为事业和生计拼搏的年轻人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让年岁大了的独生子女的父母能常常看到孩子,不再那么孤单。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石小磊
代表建议
父母满60岁的独生子女能否一年享受至少10天带薪陪护假?
郭民代表说,我国于1980年开始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2亿多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家庭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独生子女的父母已迈入老年。独生子女怎样才能兼顾事业与亲情?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
郭民认为,给独生子女放陪护假是个好办法。这个假怎么放?他认为,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重病住院治疗期间或者临终之时,独生子女所在单位应给予独生子女一定时间的假期,用于陪护老人。“比如每年累计不低于10天,在陪护假期间独生子女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这不是个新概念 在国内已有多省先后推行了
事实上,郭民代表提出的“独生子女陪护假”并不是个新概念。他告诉记者,目前河南、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等多个省份已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10-20天不等的护理假。此项政策出台后,深受当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博得一片叫好之声,我省也应当学习借鉴这一成功做法,惠及广大百姓。
他还进一步指出,截至2017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24亿多人,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为使老年人安度晚年、享受幸福生活,不仅要在物质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更要在精神层面给予更多关爱,应当通过立法保证独生子女有时间陪护老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建议省人大将其写入立法 相关政府部门出台配套措施推动落实
在郭民代表看来,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
尤其是对于日趋明显的“空巢”老人问题,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给独生子女提供尽孝尽善的机会,有利于密切家庭成员关系,构建温暖有爱的家庭氛围,也有利于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无论对个人家庭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有莫大好处。
为此,他建议省人大在《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者《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增加“独生子女陪护假”相关内容。同时,建议省人民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督促独生子女所在单位认真落实“陪护假”规定,使这项惠民制度真正起到惠民效果。
场外声音
放陪护假,独生子女和父母怎么看?
郭民代表的这份建议昨日提交大会之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身边的不少独生子女以及他们的父母,听听他们是怎么看的。
朱女士软件公司员工
“如果真能放假,我确实想回去陪妈妈”
36岁的朱女士从老家齐齐哈尔来南京雨花软件谷工作已经有15年了。她告诉记者,自己是独生子女,由于工作繁忙,还经常要出差,平时很少有时间回家陪父母,也就是每年过年才能回去几天。“在我们这样的公司,想请假感觉有点像天方夜谭。”前段时间,朱女士的爸爸突发心脏病,她人在国外出差都没能赶在第一时间到家。朱女士说,如果国家法定有这样的假,再向公司请假就有依据了,希望代表这份建议能尽快成为现实。
余先生销售公司员工
“我们是计时工资,请长假收入肯定锐减”
南京一家销售公司的员工小余今年30岁,在南京毕业后,他也就留了下来,如今一直和一个大学同学租住在南湖新村。他对独生子女陪护假的态度喜忧参半。喜的是,如果一年放10天假,他就能回河南老家多陪陪常年患有腰椎病的父亲,忧的是他干的这份工作是按时按件计工资的,本来收入就不算高,即使是有法律规定能休带薪假回家看父母,自己也拿不到那份工资。“说了这么多年的带薪假,我们很多人还不是休的不带薪的?”
独生子女家长严先生
“好是好,就怕影响孩子工作”
独生子女的父母,对郭民代表的这个建议又是怎么看的呢?
盐城市亭湖区一家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严先生告诉记者,妻子几年前因病去世了,女儿在南京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工作,如今外孙女上小学,女儿自己平时都忙得转不过来,很少能抽出长时间回家。他曾经到南京住过一阵子,周边没几个认识的人,住着也不习惯,就又回老家了。前段时间流感发烧,女儿匆匆回家来陪了他一天,虽然一直在陪着自己,却电话不断,第二天还是得赶回去上班。严老先生觉得,如果国家规定有这样一个假期,女儿能常回来看看,作为老人他高兴还来不及呢。可是严老先生心里也有些矛盾:“女儿这么多年在外打拼也不容易,就怕放假回家耽误她工作,我自己心里也不踏实。”
专家说法
法学专家刘克希给“陪护假”点赞
建议从规定用人单位义务角度加紧立法研究
从事立法工作几十年的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克希认为,代表的这份建议很有必要。
“对于独生子女的父母来说,当初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如今年纪大了,容易生病了,有的甚至连上下楼都存在困难了,而子女不在父母身边工作的现象又非常普遍。这些老人所需要的,不是孩子每年寄些钱回家,而是精神上的安慰,是孩子的陪伴。”刘克希说:“对于独生子女这代人来说,也有这样的需求。人都是有感情的,何况自己的父母,谁都想多陪陪父母,在我们的法律中也规定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他认为,独生子女政策影响的两代人,都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更多的关爱。出台“独生子女陪护假”,有利于年轻人将赡养老人这一法定义务落实得更好。而且,江苏是经济发达省份,有条件,也更有必要及时开展相关的立法研究,解决好独生子女政策到普遍二孩政策过渡期内存在的诸多社会现实问题。
话说回来,子女多陪陪父母,家庭关系会更和睦,整个社会就会更和谐。
他还建议,在立法的技术层面,可以从用人单位义务的角度来作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安排独生子女每年不少于相应时间的带薪陪护假,用于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这是一个好建议,江苏可以加紧研究并加快制定相关地方性立法,让更多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刘克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