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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中的那抹检察蓝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蒋晓春 雒呈瑞   2018-01-24 09:44:00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紧密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革”成为2017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最高频的关键词:出台《贯彻落实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20条意见”,全力助推“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人民安居乐业的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主责;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把保障民生放在更加重要地位;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反腐力度不减;科技引领,让检察工作发展插上强力的翅膀……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紧密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革”成为2017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最高频的关键词:出台《贯彻落实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20条意见”,全力助推“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人民安居乐业的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主责;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把保障民生放在更加重要地位;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反腐力度不减;科技引领,让检察工作发展插上强力的翅膀……

  民生为天,守护好老百姓菜篮子和绿水青山

  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017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着力惩治犯罪,维护民生福祉。

  2012年初至2015年初,傅某、熊某、徐某三人利用经营管理屠宰场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和虚开发票的方式,侵吞和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19万元;为生猪屠宰经营户谢某谋取利益,先后27次收受谢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共计84万余元。经江宁区检察院侦查、起诉,2017年11月,法院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熊某、徐某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和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猪肉是千家万户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食品。而生猪屠宰、检疫的每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案件办理过程中,江宁区检察院发现屠宰场存在对生猪屠宰管理不严、肉品质量检验不力、检验检疫不作为等现象,给生猪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严重影响食品安全。该院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食品生产更安全、更规范。

  据介绍,2017年来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19人,提起公诉395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9件。

  民生问题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保证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留住青山绿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

  2017年6月,鼓楼区检察院联合47家单位发起成立“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的成立,标志着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正式形成。

  “‘联盟’的成立,不仅创新了多方参与的工作模式,提升保护水平,凝聚保护合力,也为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行政执法搭建了一个平台。”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说。

  2017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力护航“绿色南京”建设;开展了打击非法处置感光材料废弃物、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污染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案件122件,监督立案11件。

  溧水、高淳等区检察院分别在区环保局设立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2017年,“转隶”成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高频词。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确保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70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5件170人,渎职侵权案件35件48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9.7%和36.1%。渎职侵权立案数创历史新高。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还开展多种形式预防宣讲教育319场次,4万人次干部群众接受预防警示教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040次,介入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63项,涉及工程总金额约4232亿元。

  司法责任制改革,让检察工作迸发出更大活力

  2017年6月21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颜某抢劫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群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要求。去年以来,市区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已经常态化、经常化。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2017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在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目前,全市检察人员已经实现分类管理,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得到全面落实。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开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全市11家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数量压缩50-60%,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提升了办案质效。

  2017年9月8日,公安机关就一起传销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提请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雨花台检察院3名“员额”检察官在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下,在7天的审查逮捕时限里,批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109名,刷新了该院在一起案件中批捕人数的最高纪录。

  办理该案的“员额”检察官徐嘉嘉说,在仅仅七天时间里,批捕一起案件中的109名犯罪嫌疑人,这在以前是很难想像的。正是员额检察官制改革,让员额检察官从事无巨细的工作模式中解放出来,实现了审查定罪的效率倍增。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6年12月29日,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依法对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喻某、赵某污染环境案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南京检察机关首次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2017年9月,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玄武区检察院起诉的南京某数码影像有限公司及王某某等人环境污染案,在全省开创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先河;六合区检察院办理的张德生污染环境行为公益诉讼一案成为南京公益诉讼判决第一案。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在这一工作中,试点案件罪名进一步拓宽,由前期52个罪名扩大到80余个罪名。探索创设了“一站式”审查起诉模式、“一步到庭”诉讼模式、表格式审查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提升了试点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水平。

  大数据中心建立,信息技术为检察工作发展插上翅膀

  2017年10月,南京检察大数据中心项目建成,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管理大数据平台、政法大数据平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数据平台、公安信息查询平台、全省警备综合视讯平台等信息资源在此融合展现。在大数据平台的诸多功能中,“智慧眼”数据资源库及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互联网“云图”大数据分析平台成为两大亮点。

  “智慧眼”数据资源库以及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涵盖了公共基础信息、检察业务办案、侦查基础信息数十类、数亿条结构化数据的入库汇总。海量数据被精准抓取,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司法办案的流程监管、动态监督提供了信息化支持。

  落实“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实行“谁办案谁负责”,在放权、赋权的同时,通过大数据平台的全程留痕、实时监控,记录和反映每个检察官所办案件的质量、效果、数量,对检察官的工作绩效、司法责任进行评价,实现实时监控、精准监控。

  截至2017年底,全市案件管理大数据平台共完成日常案件评查1839件、流程监控8761件。

  互联网“云图”大数据分析平台,为职务犯罪侦查办案提供了有力信息支撑。在案件初查时,收集被举报人的生活规律、消费习惯、工作特点、经济往来等信息,就可以依托大数据平台更加方便快捷的收集分析,案件突破效率比以往大幅提高。

  2017年8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理智能辅助系统”拉开了紧锣密鼓的研发大幕。市检察院负责盗窃罪的智能辅助系统研发任务。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已经初步完成事实规则、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则系统研发任务。

  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刑事案件集中在几个多发常见的罪名中,这一智能辅助系统,把公安、检察、法院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嵌入数据化程序,把简单案件中大量程序性、重复性工作交给计算机,为检察官审查案件提供规范性的证据指引,减少检察官的大量重复劳动和司法工作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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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