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全国首发检务公开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每年度人代会关于检察工作的投票表决情况,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职务犯罪‘八项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等案件阶段性进展性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院领导信息,各部门负责人及正式在编检察人员姓名全部公开,各业务部门入额检察官身份全部公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公开。”
1月4日,江苏省检察院全国首发检务公开报告(2017),一向被认为神秘低调的检察机关以公开自信的姿态面对公众,向社会介绍了一年来在深化检务公开方面作出的努力。
据悉,2017年7月,江苏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江苏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评价指标(试行)》。在指标设置上,共分司法办案、检察服务、司法管理、综合信息4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在评价内容上,重点在于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典型案例发布、类案数据公开、新闻发布等司法办案活动的公开。上述所引的内容就是出自该指标要求。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检务公开,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省检察院党组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效果,实现了各类检察信息公开的多样化、常态化、实时化。”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杨其江介绍说。
全国首推网站集群 公开内容更加聚焦办案活动
江苏检察门户网站集群是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主渠道。2017年,江苏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门户网站集群,
全省13市及百家区县院网站全部进群,整体联动,同步发布。依托网站集群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公开日益深化。
2017年1至11月,全省各级检察院依法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检察环节终结性法律文书64000余件,法律文书公开已成为常态。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批捕南京南站公开猥亵女童案犯罪嫌疑人后,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得到新华社、人民网等中央媒体关注转发。泰州地下埋毒案、南京交警被碾压致死案、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案件信息的及时发布,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保护公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各地在依法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八项公开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公开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相关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公开职务犯罪案件信息2010条,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信息156条;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其它重要案件信息2704条。
江苏检察机关还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律文书链接式公开,对公、检、法等环节的法律文书,实行链接式全面、完整公开。苏州市检察院和连云港灌南县检察院立足实际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部分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链接式公开,在检察门户网站上,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书、检察机关起诉书、法院生效判决书,实现一键同步公开,接受群众通过三书对比实行的监督。
以往,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情况鲜有公开,2017年以来,全省13个设区市检察院均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工作力度,各地已对16件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泰州、无锡、扬州、宿迁、淮安、徐州等市检察院还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公开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第三方参与听证、审查、答复等情况。
2017年7月,南通市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高检院和全国各地检察人员50余人到现场进行观摩。申诉人表示:“这次听证会,对申诉人给予了充分的尊重,让我们能够充分阐述申诉理由,切实体会到申诉权是有保障的。”
一年230余场 新闻发布常态化制度化
2017年初,省检察院对外集中公布了全省各级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名单和办公电话,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设立由院领导担任的新闻发言人,共设立新闻发言人130人。
2017年以来,围绕深化司法改革、服务非公经济、强化生态保护等重点热点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30余次,基本做到了三级检察院新闻发布全覆盖。
省检察院“案管机器人”新闻发布会形成的新闻稿及视频新闻,被国务院网站等众多网络媒体和上海东方卫视、四川卫视等多个省级卫视频道转播转载,英国《每日电讯报》也作了相关报道。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教授、中国联通研究院张云勇院长等7名专家学者出席发布会,通过法学、信息技术领域专家学者的权威点评,社会各界对“案管机器人”有了更加客观、可信的印象和评价。
2017年12月份,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保障民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选择30个重大、典型案例,在江苏检察网和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轮番展示,在广大群众中掀起了热烈的评选投票活动,目前活动仍在进行中。
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发布,结合案例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已经成为检务公开的一大特点。
以公开促公正 在公开中更好服务群众
公开是手段,服务群众才是目的。据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件办理进展信息,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微信、QQ、短信、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多种形式,向当事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受害人等群体,主动推送案件批捕、退回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等案件程序性信息7万余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扬州、宿迁、徐州等地检察机关探索研发案件信息智能推送软件,同步向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自动推送案件节点信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7年下半年,省检察院研发的案管大数据平台,对全省各级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程序性信息,实现全部自动推送。
针对人民群众关于民事行政案件信息公开的迫切需求,省检察院建立“3+2”模式,推动民行检察信息公开。“3”即对全省民行条线重要工作、办案情况分析、个案办理等三方面的信息予以重点公开,“2”即除传统的发送文书、普通平面媒体之外,通过网络及短信平台两种新的方式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各地在检察门户网站设立网友留言互动专栏,及时做好网上咨询答复工作。扬州市检察院针对网友提出的酒驾醉驾标准、散布地震谣言承担什么责任、江苏地区盗窃构罪标准等10多个问题,及时在网上给予答复。
在深化检务公开中,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主动公开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公开听证等情况。2017年,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件主办、分办、会办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省检察院专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并及时在江苏检察网予以公开。
同时,对各级检察院每年度向人代会的工作报告,以及向人大常委会的专题报告,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以及检察机关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等,均在检察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省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及时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努力让人民群众方便看、喜欢看、看得懂、用得上、评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