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江苏要闻 > 正文

盐城纪委通报21起影响机关作风和损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施广权   2017-12-29 16:31:00

  中国江苏网讯  12月29日,盐城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21起庸懒散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一、涉企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盐都供电营业部推诿扯皮问题。2016年9月,盐都供电营业部因内部科室之间互相推诿,致使某光伏发电企业申请并网发电手续时多次受阻。2017年5月,盐城供电公司给予负直接责任的盐都供电营业部配电运检班班长孙爱斌免职处理,并和其他多名相关责任人一起被给予经济处罚。

  2、不动产权证办理梗阻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企业不动产权证时,未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加了企业负担。2017年10月,市国土局党委给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负责人祁崇柏党内警告处分;另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服务窗口未履行一站式服务承诺问题。2017年3月,该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某小微企业环评手续时,未尽到一次性告知义务,致使企业经办人员来回奔波。2017年4月,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对窗口工作人员王婕诫勉谈话;另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4、市工商局城南分局服务窗口未履行一站式服务承诺问题。2017年3月,该窗口在办理某企业分公司更名业务时,未按规定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企业经办人员反复奔波。2017年10月,城南分局给予窗口负责人孙众钰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12月,城南新区纪工委分别给予城南分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禹建民、孙罗中党内警告处分;另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5、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差、效率低、管理乱问题。2017年9月,该窗口工作人员黄莹在办理业务时出现失误,却不以为然、态度恶劣,窗口负责人薛亚飞未能妥善处理问题。2017年12月,盐都区纪委给予薛亚飞党内警告处分;另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聘用人员黄莹辞退。

  二、民生实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区道路停车乱收费问题。近年来,陆续有网民在鹤鸣亭网站发帖曝光市区道路停车收费混乱、部分收费人员超标准收费等问题。经查,市停车办未尽到管理职责,市城管局、公安局、物价局等部门对乱收费现象处置不及时。2017年5月,市纪委对市城管局、公安局、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约谈;另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2、机场、火车站打车难问题。近年来,群众对机场、火车站附近黑车随意进站拉客宰客、部分出租车挑客加价拼客等问题反映强烈。市运管处履职不到位,导致营运秩序混乱,影响群众出行和城市形象。2017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对市运管处主要负责人薛锋诫勉谈话;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对渔民申领柴油补贴推诿扯皮问题。黄尖镇从射阳县划归亭湖区管辖后,因对渔民船籍归属问题有争议,射阳县海洋与渔业局与亭湖区农委互相推诿,致使35户渔民的柴油补贴较长时间未能解决。2017年5月,射阳县纪委、亭湖区纪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市纪委对射阳县、亭湖区、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4、市政部门失职失责不作为问题。2016年8月1日,市市政管理处路政管理科发现,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门口约有1平方米路面下沉,但迟迟未组织修复,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2017年8月6日,一市民骑电瓶车通过该处时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市政管理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2017年12月,市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对市政管理处路政管理科责任人陈晨立案审查;另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5、园林绿化部门履职不力慢作为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因污水管网建设施工需要,育才路段相关道路及绿化被临时占用。2017年4月份,市绿化管理所向市园林局申请恢复施工占用绿地,但市园林局仅对该区域实施了围挡处理,一直未能恢复绿化,围挡内垃圾堆积,引起周边群众不满。2017年12月,市城建局党委对市园林局绿化与科技教育处负责人杨长玉诫勉谈话;市纪委对市园林局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

  6、市社会救助中心服务窗口老年优待证办理难问题。2017年5月,市民薛某在社会救助中心窗口办理老年优待证时,窗口工作人员以其系盐都区户籍为由拒绝办理,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8月,市民政局给予窗口负责人冯炜行政警告处分;聘用工作人员周进松、倪云娟调离服务窗口;另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7、儿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充保险宣传不到位问题。2016年1月起,江苏省范围内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机制,由财政补偿转为保险补偿。亭湖、盐都两地相关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宣传不到位、工作方式简单,造成部分群众误解。2017年8月,亭湖区卫计委对该区疾控中心分管负责人卢正祥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市卫计委、亭湖区卫计委、盐都区卫计委分别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三、服务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少数银行不合理增加企业融资成本问题。有企业反映,我市少数银行以手续费、顾问费等名义向企业收费,以开具承兑汇票形式抬高企业贷款成本。2017年8月,中国银行盐城分行给予城中支行分管负责人邵建华记大过处分,调离现岗位;给予原城中支行主要负责人刘小璇记过处分;另对其他多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扣除绩效。

  2、部分行业协会乱收乱支问题。有群众举报,少数行业协会政企不分,以服务企业之名敛财收费,乱支乱用。经查,市安全生产协会、市药品质量管理协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协会存在相关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5月,市安监局给予市安全生产协会管理人员张育平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6月,市级机关工委给予市药品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陈爱年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6月,市城建局党委给予市工程造价协会负责人周鑫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7月,市质监局给予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协会理事赵君行政警告处分;另对其他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3、大市区餐饮企业燃气开户费过高的问题。部分餐饮企业反映,市区天然气开户费价格过高,且收取增容费。经查,市物价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未能对新奥燃气的垄断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市城建局作为燃气管理工作部门,未能对新奥燃气的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2017年8月,市纪委责成市物价局、市城建局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为企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因该镇招商服务承诺履行不到位,对招引企业时承诺的一些事项,未能提供相应服务。2017年12月,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步凤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张儒党内警告处分;另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5、市区测绘行业中介服务市场开放不够管理不到位问题。大市区现有23家具有地籍测绘资质的中介企业,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仅在服务窗口公示了6家,也未将该中心开发的权籍调查管理系统全面告知中介企业。2017年12月,市国土局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四、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近年来,市区少数楼盘开发商擅自挪用预售资金导致楼盘“烂尾”,一些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经查,市房产局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盐城银监分局对有关商业银行监督管理不到位。2017年5月,市纪委对市房产局、人民银行盐城中心支行、盐城银监分局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招商银行盐城分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建设银行盐城分行分别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2、大市区违法建设拆除难问题。近年来,市区违建多发、难以拆除,群众反映强烈。经查,市规划局对违建复核工作履职不到位,对违建查处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不力;亭湖区有关部门相互推诿不作为,未能建立起有效的违建拆除机制。2017年8月,市规划局给予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城中大队大队长夏德高、盐都大队副大队长倪仕伟、亭湖大队大队长严加川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12月,亭湖区南洋镇党委给予该镇城管中队直接责任人周正亚党内警告处分。

  3、亭湖区新兴镇编造虚假项目问题。2016年1月,该镇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黄祥建、经贸中心副主任唐树人,编造虚假材料报区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备案并通过审核。2017年12月,亭湖区纪委分别给予黄祥建、唐树人党内警告处分;另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4、部分建筑、房地产企业被迫增设分公司问题。“营改增”改革后,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再需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为保住税源,一些地方要求建筑、房地产企业在辖区内开设分公司,增加了企业负担。市作风办发现问题后,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对强迫增设分公司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

  盐城市纪委强调,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不纯、作风不实,“庸懒散拖”等机关作风顽症仍然存在,一些涉及部门利益、局部利益的改革措施推进仍然不力。各地各部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盐城市作风办将坚决按照盐城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以通报曝光倒逼问题整改,推动形成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勇于实践的新作风、新气象。

  记者 施广权

标签:问题;谈话;2017年;相关;企业;责任人;服务;诫勉;给予;负责人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