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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全面实施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新模式
2017-12-29 09:2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杜颖梅 张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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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29日讯 (经济报记者 杜颖梅 通讯员 张娇琳)12月28日,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保税监管作业中心和参数管理中心启动运行。记者获悉,2018年1月1日起,江苏省内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将全面实施。

  加工贸易是江苏开放型经济的优势和特色所在,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业务量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居于全国首位。1-11月,江苏省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14990.7亿元,占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1.2%。随着当前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我省加工贸易传统竞争优势逐步弱化,转方式、调结构任务艰巨、要求迫切。2016年12月28日,南京海关启动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区域集中作业模式”改革,将分布在江苏省内35个业务现场分散办理的加工贸易业务,变成在互联网上通过3个集中作业中心集约化审核办理,初步实现加工贸易海关执法作业的无纸化、集约化、智能化。一年来,南京海关通过该模式办理手册设立(变更)4万余票,设立金额776.38亿美元,核销2371本;账册设立59票。

  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南京海关进一步深化江苏省内加工贸易保税监管业务的集约管理,将“区域集中作业模式”升级为“关区集中作业模式”,整合原来3个集中作业中心,设立关区1个作业中心和1个参数管理中心。

  “与原‘区域集中作业模式’相比,‘关区集中作业模式’下业务审核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更高,执法更加规范统一。”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胡文杰处长介绍说。

  位于张家港市的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主营服装、纱线等出口业务及其相关配套进口业务,已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多年,仅今年就新办手册305本,分布在靖江、泰兴、扬州、苏州、盐城等地。“区域集中作业模式”实施后,企业自己录入手册,全年节约直接费用38万元左右。”该公司负责人说。

标签:加工贸易;作业模式;集中作业;作业中心;海关;江苏省;保税;南京;监管;中国江苏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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